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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小松島市議会 2021-03-01
    令和3年3月定例会議(第1日目)〔資料〕


    取得元: 小松島市議会公式サイト
    最終取得日: 2023-06-08
    2021年03月03日:令和3年3月定例会議(第1日目)〔資料〕 議案第5号               令和3年度小松島市一般会計予算  令和3年度小松島市一般会計予算は,次に定めるところによる。  (歳入歳出予算) 第1条 歳入歳出予算の総額は,歳入歳出それぞれ15,489,000千円と定める。 2 歳入歳出予算の款項の区分及び当該区分ごとの金額は,「第1表 歳入歳出予算」による。  (債務負担行為) 第2条 地方自治法第214条の規定により債務を負担することができる事項,期間及び限度額  は,「第2表 債務負担行為」による。  (地方債) 第3条 地方自治法第230条第1項の規定により起こすことができる地方債の起債の目的,限  度額,起債の方法,利率及び償還の方法は,「第3表 地方債」による。  (一時借入金) 第4条 地方自治法第235条の3第2項の規定による一時借入金の最高額は,4,000,0  00千円と定める。  (歳出予算の流用) 第5条 地方自治法第220条第2項ただし書の規定により歳出予算の同一款内で各項の金額を  流用することができる場合は,各項に計上した給料,職員手当及び共済費に係る予算額に過不
     足を生じたときと定める。   令和3年3月3日提出                               小松島市長 中 山 俊 雄 …………………………………………………………………………………………………………………            第1表 歳入歳出予算  歳 入                                   (単位:千円) ┏━━━━━━━━━━━━━━━━┯━━━━━━━━━━━━━━━━┯━━━━━━━━━━┓ ┃       款        │       項        │  金    額  ┃ ┠────────────────┼────────────────┼──────────┨ ┃1.市     税        │                │      4,196,406┃ ┃                ├────────────────┼──────────┨ ┃                │1.市  民  税        │      1,783,200┃ ┃                ├────────────────┼──────────┨ ┃                │2.固定資産税          │      1,986,506┃ ┃                ├────────────────┼──────────┨ ┃                │3.軽自動車税          │       136,700┃ ┃                ├────────────────┼──────────┨ ┃                │4.市たばこ税          │       290,000┃ ┠────────────────┼────────────────┼──────────┨ ┃2.地方譲与税          │                │       120,840┃ ┃                ├────────────────┼──────────┨ ┃                │1.地方揮発油譲与税       │       24,700┃ ┃                ├────────────────┼──────────┨ ┃                │2.自動車重量譲与税       │       76,440┃ ┃                ├────────────────┼──────────┨ ┃                │3.特別とん譲与税        │       16,200┃ ┃                ├────────────────┼──────────┨ ┃                │4.森林環境譲与税        │        3,500┃ ┠────────────────┼────────────────┼──────────┨ ┃3.利子割交付金         │                │        4,100┃ ┃                ├────────────────┼──────────┨ ┃                │1.利子割交付金         │        4,100┃ ┠────────────────┼────────────────┼──────────┨ ┃4.配当割交付金         │                │       29,500┃ ┃                ├────────────────┼──────────┨ ┃                │1.配当割交付金         │       29,500┃ ┠────────────────┼────────────────┼──────────┨ ┃5.株式等譲渡所得割交付金    │                │       31,200┃ ┃                ├────────────────┼──────────┨ ┃                │1.株式等譲渡所得割交付金    │       31,200┃ ┠────────────────┼────────────────┼──────────┨ ┃6.法人事業税交付金       │                │       35,400┃ ┃                ├────────────────┼──────────┨ ┃                │1.法人事業税交付金       │       35,400┃ ┠────────────────┼────────────────┼──────────┨ ┃7.地方消費税交付金       │                │       780,100┃ ┃                ├────────────────┼──────────┨ ┃                │1.地方消費税交付金       │       780,100┃ ┠────────────────┼────────────────┼──────────┨ ┃8.環境性能割交付金       │                │        6,950┃ ┃                ├────────────────┼──────────┨ ┃                │1.環境性能割交付金       │        6,950┃ ┠────────────────┼────────────────┼──────────┨ ┃9.国有提供施設等所在助成交付金│                │       26,700┃ ┃                ├────────────────┼──────────┨ ┃                │1.国有提供施設等所在助成交付金│       26,700┃ ┠────────────────┼────────────────┼──────────┨ ┃10.地方特例交付金        │                │       43,900┃ ┃                ├────────────────┼──────────┨ ┃                │1.地方特例交付金        │       43,900┃ ┠────────────────┼────────────────┼──────────┨ ┃11.地方交付税          │                │      3,513,000┃ ┃                ├────────────────┼──────────┨ ┃                │1.地方交付税          │      3,513,000┃ ┠────────────────┼────────────────┼──────────┨ ┃12.交通安全対策特別交付金    │                │        5,800┃ ┃                ├────────────────┼──────────┨ ┃                │1.交通安全対策特別交付金    │        5,800┃ ┠────────────────┼────────────────┼──────────┨ ┃13.分担金及び負担金       │                │       61,370┃ ┃                ├────────────────┼──────────┨ ┃                │1.分  担  金        │       10,049┃ ┃                ├────────────────┼──────────┨ ┃                │2.負  担  金        │       51,321┃ ┠────────────────┼────────────────┼──────────┨ ┃14.使用料及び手数料       │                │       251,925┃ ┃                ├────────────────┼──────────┨ ┃                │1.使  用  料        │       171,473┃ ┃                ├────────────────┼──────────┨ ┃                │2.手  数  料        │       80,452┃ ┠────────────────┼────────────────┼──────────┨ ┃15.国庫支出金          │                │      2,984,648┃ ┃                ├────────────────┼──────────┨ ┃                │1.国庫負担金          │      2,283,562┃ ┃                ├────────────────┼──────────┨ ┃                │2.国庫補助金          │       693,393┃ ┃                ├────────────────┼──────────┨ ┃                │3.国庫委託金          │        7,693┃ ┠────────────────┼────────────────┼──────────┨ ┃16.県 支 出 金        │                │      1,239,563┃ ┃                ├────────────────┼──────────┨ ┃                │1.県 負 担 金        │       791,446┃ ┃                ├────────────────┼──────────┨ ┃                │2.県 補 助 金        │       362,666┃ ┃                ├────────────────┼──────────┨ ┃                │3.県 委 託 金        │       85,451┃ ┠────────────────┼────────────────┼──────────┨ ┃17.財 産 収 入        │                │        4,024┃ ┃                ├────────────────┼──────────┨
    ┃                │1.財産運用収入         │        3,474┃ ┃                ├────────────────┼──────────┨ ┃                │2.財産売払収入         │         550┃ ┠────────────────┼────────────────┼──────────┨ ┃18.寄  附  金        │                │       55,100┃ ┃                ├────────────────┼──────────┨ ┃                │1.寄  附  金        │       55,100┃ ┠────────────────┼────────────────┼──────────┨ ┃19.繰  入  金        │                │       358,350┃ ┃                ├────────────────┼──────────┨ ┃                │1.基金繰入金          │       358,350┃ ┠────────────────┼────────────────┼──────────┨ ┃20.繰  越  金        │                │         100┃ ┃                ├────────────────┼──────────┨ ┃                │1.繰  越  金        │         100┃ ┠────────────────┼────────────────┼──────────┨ ┃21.諸  収  入        │                │       189,324┃ ┃                ├────────────────┼──────────┨ ┃                │1.延滞金加算金及び過料     │        3,700┃ ┃                ├────────────────┼──────────┨ ┃                │2.市預金利子          │         309┃ ┃                ├────────────────┼──────────┨ ┃                │3.貸付金元利収入        │        7,010┃ ┃                ├────────────────┼──────────┨ ┃                │4.収益事業収入         │       50,000┃ ┃                ├────────────────┼──────────┨ ┃                │5.受託事業収入         │        9,850┃ ┃                ├────────────────┼──────────┨ ┃                │6.雑     入        │       118,455┃ ┠────────────────┼────────────────┼──────────┨ ┃22.市     債        │                │      1,550,700┃ ┃                ├────────────────┼──────────┨ ┃                │1.市     債        │      1,550,700┃ ┠────────────────┴────────────────┼──────────┨ ┃          歳   入   合   計          │     15,489,000┃ ┗━━━━━━━━━━━━━━━━━━━━━━━━━━━━━━━━━┷━━━━━━━━━━┛  歳 出                                   (単位:千円) ┏━━━━━━━━━━━━━━━━┯━━━━━━━━━━━━━━━━┯━━━━━━━━━━┓ ┃       款        │       項        │  金    額  ┃ ┠────────────────┼────────────────┼──────────┨ ┃1.議  会  費        │                │       189,204┃ ┃                ├────────────────┼──────────┨ ┃                │1.議  会  費        │       189,204┃ ┠────────────────┼────────────────┼──────────┨ ┃2.総  務  費        │                │      1,369,062┃ ┃                ├────────────────┼──────────┨ ┃                │1.総務管理費          │      1,045,827┃ ┃                ├────────────────┼──────────┨ ┃                │2.徴  税  費        │       191,753┃ ┃                ├────────────────┼──────────┨ ┃                │3.戸籍住民基本台帳費      │       81,253┃ ┃                ├────────────────┼──────────┨ ┃                │4.選  挙  費        │       32,501┃ ┃                ├────────────────┼──────────┨ ┃                │5.統計調査費          │        6,678┃ ┃                ├────────────────┼──────────┨ ┃                │6.監査委員費          │       11,050┃ ┠────────────────┼────────────────┼──────────┨ ┃3.民  生  費        │                │      6,621,451┃ ┃                ├────────────────┼──────────┨ ┃                │1.社会福祉費          │      2,269,563┃ ┃                ├────────────────┼──────────┨ ┃                │2.老人福祉費          │       777,531┃ ┃                ├────────────────┼──────────┨ ┃                │3.児童福祉費          │      2,137,976┃ ┃                ├────────────────┼──────────┨ ┃                │4.生活保護費          │      1,334,308┃ ┃                ├────────────────┼──────────┨ ┃                │5.災害救助費          │        2,730┃ ┃                ├────────────────┼──────────┨ ┃                │6.人権対策費          │       99,343┃ ┠────────────────┼────────────────┼──────────┨ ┃4.衛  生  費        │                │      1,948,221┃ ┃                ├────────────────┼──────────┨ ┃                │1.保健衛生費          │       724,704┃ ┃                ├────────────────┼──────────┨ ┃                │2.清  掃  費        │      1,223,517┃ ┠────────────────┼────────────────┼──────────┨ ┃6.農林水産業費         │                │       278,708┃ ┃                ├────────────────┼──────────┨ ┃                │1.農  業  費        │       271,791┃ ┃                ├────────────────┼──────────┨ ┃                │2.水 産 業 費        │        6,917┃ ┠────────────────┼────────────────┼──────────┨ ┃7.商  工  費        │                │       113,901┃ ┃                ├────────────────┼──────────┨ ┃                │1.商  工  費        │       113,901┃ ┠────────────────┼────────────────┼──────────┨ ┃8.土  木  費        │                │      1,677,979┃ ┃                ├────────────────┼──────────┨ ┃                │1.土木管理費          │       25,265┃ ┃                ├────────────────┼──────────┨ ┃                │2.建築管理費          │       67,421┃ ┃                ├────────────────┼──────────┨ ┃                │3.道路橋梁費          │       358,336┃ ┃                ├────────────────┼──────────┨ ┃                │4.河  川  費        │       12,000┃ ┃                ├────────────────┼──────────┨ ┃                │5.砂  防  費        │       34,120┃
    ┃                ├────────────────┼──────────┨ ┃                │6.港  湾  費        │        5,328┃ ┃                ├────────────────┼──────────┨ ┃                │7.都市計画費          │       665,878┃ ┃                ├────────────────┼──────────┨ ┃                │8.住  宅  費        │       228,478┃ ┃                ├────────────────┼──────────┨ ┃                │9.下 水 道 費        │       281,153┃ ┠────────────────┼────────────────┼──────────┨ ┃9.消  防  費        │                │       460,615┃ ┃                ├────────────────┼──────────┨ ┃                │1.消  防  費        │       460,615┃ ┠────────────────┼────────────────┼──────────┨ ┃10.教  育  費        │                │       999,660┃ ┃                ├────────────────┼──────────┨ ┃                │1.教育総務費          │       273,931┃ ┃                ├────────────────┼──────────┨ ┃                │2.小 学 校 費        │       139,312┃ ┃                ├────────────────┼──────────┨ ┃                │3.中 学 校 費        │       44,622┃ ┃                ├────────────────┼──────────┨ ┃                │4.幼 稚 園 費        │       70,733┃ ┃                ├────────────────┼──────────┨ ┃                │5.社会教育費          │       129,228┃ ┃                ├────────────────┼──────────┨ ┃                │6.人権教育費          │       32,200┃ ┃                ├────────────────┼──────────┨ ┃                │7.保健体育費          │       94,756┃ ┃                ├────────────────┼──────────┨ ┃                │8.学校給食費          │       214,878┃ ┠────────────────┼────────────────┼──────────┨ ┃12.公  債  費        │                │      1,775,662┃ ┃                ├────────────────┼──────────┨ ┃                │1.公  債  費        │      1,775,662┃ ┠────────────────┼────────────────┼──────────┨ ┃13.諸 支 出 金        │                │       44,537┃ ┃                ├────────────────┼──────────┨ ┃                │1.貸  付  金        │        3,000┃ ┃                ├────────────────┼──────────┨ ┃                │2.基  金  費        │       41,537┃ ┠────────────────┼────────────────┼──────────┨ ┃15.予  備  費        │                │       10,000┃ ┃                ├────────────────┼──────────┨ ┃                │1.予  備  費        │       10,000┃ ┠────────────────┴────────────────┼──────────┨ ┃          歳   入   合   計          │     15,489,000┃ ┗━━━━━━━━━━━━━━━━━━━━━━━━━━━━━━━━━┷━━━━━━━━━━┛            第2表 債務負担行為                                        (単位:千円) ┏━━━━━━━━━━━━━━━━━━┯━━━━━━━━━━━━━━┯━━━━━━━━━━┓ ┃      事    項      │    期    間    │  限 度 額   ┃ ┠──────────────────┼──────────────┼──────────┨ ┃世代間交流健康センター       │ 令和4年度~令和5年度  │    15,124   ┃ ┃指定管理委託料           │              │          ┃ ┠──────────────────┼──────────────┼──────────┨ ┃ごみ焼却施設運転業務委託料     │ 令和4年度~令和5年度  │    236,572   ┃ ┠──────────────────┼──────────────┼──────────┨ ┃びん・ガラス類収集運搬業務委託料  │ 令和4年度~令和5年度  │    15,956   ┃ ┠──────────────────┼──────────────┼──────────┨ ┃最終処分場施設管理業務委託料    │ 令和4年度~令和5年度  │    26,400   ┃ ┠──────────────────┼──────────────┼──────────┨ ┃小松島飛行場周辺洪水対策事業    │    令和4年度     │    219,269   ┃ ┃(日の出内水地区)         │              │          ┃ ┗━━━━━━━━━━━━━━━━━━┷━━━━━━━━━━━━━━┷━━━━━━━━━━┛               第3表 地方債                                         (単位:千円) ┏━━━━━━━━━━━━━┯━━━━━┯━━━━━┯━━━━━━━━┯━━━━━━━━━━┓ ┃    起債の目的    │ 限度額 │起債の方法│  利  率  │ 償 還 方 法  ┃ ┠─────────────┼─────┼─────┼────────┼──────────┨ ┃情報通信技術環境整備事業債│  72,300│普通貸借又│ 年利5%以内 │ 借入先の融資条件 ┃ ┃             │     │は証券発行│(ただし,利率見│に従うものとする。た┃ ┠─────────────┼─────┼─────┤直し方式で借り入│だし,市財政の都合に┃ ┃衛生施設周辺整備事業債  │   7,400│  〃  │れる政府資金及び│より据置期間及び償 ┃ ┠─────────────┼─────┼─────┤地方公共団体金融│還期限を短縮し若し ┃ ┃地域改善施設整備事業債  │   1,400│  〃  │機構資金につい │くは繰上償還又は低 ┃ ┠─────────────┼─────┼─────┤て,利率の見直し│利に借換えすること ┃ ┃ごみ焼却施設整備事業債  │  243,500│  〃  │を行った後におい│ができる。     ┃ ┠─────────────┼─────┼─────┤ては,当該見直し│          ┃ ┃清掃運搬施設整備事業債  │   6,100│  〃  │後の利率)   │          ┃ ┠─────────────┼─────┼─────┤        │          ┃ ┃し尿処理施設整備事業債  │  26,200│  〃  │        │          ┃ ┠─────────────┼─────┼─────┤        │          ┃ ┃最終処分場整備事業債   │  59,200│  〃  │        │          ┃ ┠─────────────┼─────┼─────┤        │          ┃ ┃農業用施設整備事業債   │   4,500│  〃  │        │          ┃ ┠─────────────┼─────┼─────┤        │          ┃ ┃市道整備事業債      │  136,300│  〃  │        │          ┃ ┠─────────────┼─────┼─────┤        │          ┃ ┃河川等整備事業債     │  67,600│  〃  │        │          ┃ ┠─────────────┼─────┼─────┤        │          ┃ ┃自然災害防止事業債    │  16,000│  〃  │        │          ┃ ┠─────────────┼─────┼─────┤        │          ┃ ┃公園施設整備事業債    │  35,800│  〃  │        │          ┃ ┠─────────────┼─────┼─────┤        │          ┃ ┃防衛施設周辺整備事業債  │  60,800│  〃  │        │          ┃ ┠─────────────┼─────┼─────┤        │          ┃ ┃高速道等周辺対策事業債  │  15,300│  〃  │        │          ┃ ┠─────────────┼─────┼─────┤        │          ┃
    ┃金磯地区整備事業債    │   3,100│  〃  │        │          ┃ ┠─────────────┼─────┼─────┤        │          ┃ ┃公営住宅建設事業債    │   6,500│  〃  │        │          ┃ ┠─────────────┼─────┼─────┤        │          ┃ ┃消防施設整備事業債    │  70,200│  〃  │        │          ┃ ┠─────────────┼─────┼─────┤        │          ┃ ┃義務教育施設等整備事業債 │  34,200│  〃  │        │          ┃ ┠─────────────┼─────┼─────┤        │          ┃ ┃教育庁舎整備事業債    │   4,100│  〃  │        │          ┃ ┠─────────────┼─────┼─────┤        │          ┃ ┃社会教育施設等整備事業債 │  15,300│  〃  │        │          ┃ ┠─────────────┼─────┼─────┤        │          ┃ ┃公共施設等除却事業債   │  44,900│  〃  │        │          ┃ ┠─────────────┼─────┼─────┤        │          ┃ ┃臨時財政対策債      │  620,000│  〃  │        │          ┃ ┠─────────────┼─────┼─────┤        │          ┃ ┃      計      │ 1,550,700│     │        │          ┃ ┗━━━━━━━━━━━━━┷━━━━━┷━━━━━┷━━━━━━━━┷━━━━━━━━━━┛ ─────────────────────────────────────────── 議案第6号             令和3年度小松島市競輪事業特別会計予算  令和3年度小松島市競輪事業特別会計予算は,次に定めるところによる。  (歳入歳出予算) 第1条 歳入歳出予算の総額は,歳入歳出それぞれ16,360,000千円と定める。 2 歳入歳出予算の款項の区分及び当該区分ごとの金額は,「第1表 歳入歳出予算」による。  (一時借入金) 第2条 地方自治法第235条の3第2項の規定による一時借入金の最高額は,4,500,0  00千円と定める。  (歳出予算の流用) 第3条 地方自治法第220条第2項ただし書の規定により歳出予算の同一款内で各項の金額を  流用することができる場合は,各項に計上した給料,職員手当及び共済費に係る予算額に過不  足を生じたときと定める。   令和3年3月3日提出                               小松島市長 中 山 俊 雄 …………………………………………………………………………………………………………………            第1表 歳入歳出予算  歳 入                                   (単位:千円) ┏━━━━━━━━━━━━━━━━┯━━━━━━━━━━━━━━━━┯━━━━━━━━━━┓ ┃       款        │       項        │  金    額  ┃ ┠────────────────┼────────────────┼──────────┨ ┃1.競輪事業収入         │                │     15,354,584┃ ┃                ├────────────────┼──────────┨ ┃                │1.事 業 収 入        │     15,354,584┃ ┠────────────────┼────────────────┼──────────┨ ┃2.財 産 収 入        │                │        1,412┃ ┃                ├────────────────┼──────────┨ ┃                │1.財産運用収入         │        1,412┃ ┠────────────────┼────────────────┼──────────┨ ┃3.雑  収  入        │                │       683,804┃ ┃                ├────────────────┼──────────┨ ┃                │1.使  用  料        │         797┃ ┃                ├────────────────┼──────────┨ ┃                │2.雑  収  入        │       683,007┃ ┠────────────────┼────────────────┼──────────┨ ┃4.繰  入  金        │                │       320,100┃ ┃                ├────────────────┼──────────┨ ┃                │1.基金繰入金          │       320,100┃ ┠────────────────┼────────────────┼──────────┨ ┃5.繰  越  金        │                │         100┃ ┃                ├────────────────┼──────────┨ ┃                │1.繰  越  金        │         100┃ ┠────────────────┴────────────────┼──────────┨ ┃          歳   入   合   計          │     16,360,000┃ ┗━━━━━━━━━━━━━━━━━━━━━━━━━━━━━━━━━┷━━━━━━━━━━┛  歳 出                                   (単位:千円) ┏━━━━━━━━━━━━━━━━┯━━━━━━━━━━━━━━━━┯━━━━━━━━━━┓ ┃       款        │       項        │  金    額  ┃ ┠────────────────┼────────────────┼──────────┨ ┃1.競輪事業費          │                │     16,303,388┃ ┃                ├────────────────┼──────────┨ ┃                │1.総  務  費        │       468,116┃ ┃                ├────────────────┼──────────┨ ┃                │2.競輪開催費          │     15,835,272┃ ┠────────────────┼────────────────┼──────────┨ ┃2.公  債  費        │                │         200┃ ┃                ├────────────────┼──────────┨ ┃                │1.公  債  費        │         200┃ ┠────────────────┼────────────────┼──────────┨ ┃3.諸 支 出 金        │                │       51,412┃ ┃                ├────────────────┼──────────┨ ┃                │1.基  金  費        │        1,412┃ ┃                ├────────────────┼──────────┨ ┃                │2.繰  出  金        │       50,000┃ ┠────────────────┼────────────────┼──────────┨ ┃4.予  備  費        │                │        5,000┃ ┃                ├────────────────┼──────────┨ ┃                │1.予  備  費        │        5,000┃ ┠────────────────┴────────────────┼──────────┨ ┃          歳   入   合   計          │     16,360,000┃ ┗━━━━━━━━━━━━━━━━━━━━━━━━━━━━━━━━━┷━━━━━━━━━━┛ ─────────────────────────────────────────── 議案第7号           令和3年度小松島市後期高齢者医療特別会計予算  令和3年度小松島市後期高齢者医療特別会計予算は,次に定めるところによる。
     (歳入歳出予算) 第1条 歳入歳出予算の総額は,歳入歳出それぞれ622,769千円と定める。 2 歳入歳出予算の款項の区分及び当該区分ごとの金額は,「第1表 歳入歳出予算」による。  (一時借入金) 第2条 地方自治法第235条の3第2項の規定による一時借入金の最高額は,200,000  千円と定める。   令和3年3月3日提出                               小松島市長 中 山 俊 雄 …………………………………………………………………………………………………………………            第1表 歳入歳出予算  歳 入                                   (単位:千円) ┏━━━━━━━━━━━━━━━━┯━━━━━━━━━━━━━━━━┯━━━━━━━━━━┓ ┃       款        │       項        │  金    額  ┃ ┠────────────────┼────────────────┼──────────┨ ┃1.後期高齢者医療保険料     │                │       436,895┃ ┃                ├────────────────┼──────────┨ ┃                │1.後期高齢者医療保険料     │       436,895┃ ┠────────────────┼────────────────┼──────────┨ ┃2.使用料及び手数料       │                │         100┃ ┃                ├────────────────┼──────────┨ ┃                │1.手  数  料        │         100┃ ┠────────────────┼────────────────┼──────────┨ ┃3.繰  入  金        │                │       183,914┃ ┃                ├────────────────┼──────────┨ ┃                │1.一般会計繰入金        │       183,914┃ ┠────────────────┼────────────────┼──────────┨ ┃4.繰  越  金        │                │         10┃ ┃                ├────────────────┼──────────┨ ┃                │1.繰  越  金        │         10┃ ┠────────────────┼────────────────┼──────────┨ ┃5.諸  収  入        │                │        1,850┃ ┃                ├────────────────┼──────────┨ ┃                │1.延滞金加算金及び過料     │         10┃ ┃                ├────────────────┼──────────┨ ┃                │2.償還金及び還付加算金     │        1,532┃ ┃                ├────────────────┼──────────┨ ┃                │3.雑     入        │         308┃ ┠────────────────┴────────────────┼──────────┨ ┃          歳   入   合   計          │       622,769┃ ┗━━━━━━━━━━━━━━━━━━━━━━━━━━━━━━━━━┷━━━━━━━━━━┛  歳 出                                   (単位:千円) ┏━━━━━━━━━━━━━━━━┯━━━━━━━━━━━━━━━━┯━━━━━━━━━━┓ ┃       款        │       項        │  金    額  ┃ ┠────────────────┼────────────────┼──────────┨ ┃1.総  務  費        │                │       24,897┃ ┃                ├────────────────┼──────────┨ ┃                │1.総務管理費          │       24,340┃ ┃                ├────────────────┼──────────┨ ┃                │2.徴  収  費        │         557┃ ┠────────────────┼────────────────┼──────────┨ ┃2.後期高齢者医療広域連合納付金 │                │       596,340┃ ┃                ├────────────────┼──────────┨ ┃                │1.後期高齢者医療広域連合納付金 │       596,340┃ ┠────────────────┼────────────────┼──────────┨ ┃3.諸 支 出 金        │                │        1,532┃ ┃                ├────────────────┼──────────┨ ┃                │1.償還金及び還付加算金     │        1,532┃ ┠────────────────┴────────────────┼──────────┨ ┃          歳   入   合   計          │       622,769┃ ┗━━━━━━━━━━━━━━━━━━━━━━━━━━━━━━━━━┷━━━━━━━━━━┛ ─────────────────────────────────────────── 議案第8号         令和3年度小松島市住宅新築資金等貸付事業特別会計予算  令和3年度小松島市住宅新築資金等貸付事業特別会計予算は,次に定めるところによる。  (歳入歳出予算) 第1条 歳入歳出予算の総額は,歳入歳出それぞれ130,154千円と定める。 2 歳入歳出予算の款項の区分及び当該区分ごとの金額は,「第1表 歳入歳出予算」による。  (一時借入金) 第2条 地方自治法第235条の3第2項の規定による一時借入金の最高額は,130,000  千円と定める。   令和3年3月3日提出                               小松島市長 中 山 俊 雄 …………………………………………………………………………………………………………………            第1表 歳入歳出予算  歳 入                                   (単位:千円) ┏━━━━━━━━━━━━━━━━┯━━━━━━━━━━━━━━━━┯━━━━━━━━━━┓ ┃       款        │       項        │  金    額  ┃ ┠────────────────┼────────────────┼──────────┨ ┃1.貸付事業収入         │                │       94,693┃ ┃                ├────────────────┼──────────┨ ┃                │1.貸付事業収入         │       94,693┃ ┠────────────────┼────────────────┼──────────┨ ┃2.県 支 出 金        │                │        6,513┃ ┃                ├────────────────┼──────────┨ ┃                │1.県 補 助 金        │        6,513┃ ┠────────────────┼────────────────┼──────────┨ ┃3.諸  収  入        │                │       28,948┃ ┃                ├────────────────┼──────────┨ ┃                │1.雑     入        │       28,948┃ ┠────────────────┴────────────────┼──────────┨ ┃          歳   入   合   計          │       130,154┃ ┗━━━━━━━━━━━━━━━━━━━━━━━━━━━━━━━━━┷━━━━━━━━━━┛  歳 出                                   (単位:千円) ┏━━━━━━━━━━━━━━━━┯━━━━━━━━━━━━━━━━┯━━━━━━━━━━┓
    ┃       款        │       項        │  金    額  ┃ ┠────────────────┼────────────────┼──────────┨ ┃1.公  債  費        │                │         187┃ ┃                ├────────────────┼──────────┨ ┃                │1.公  債  費        │         187┃ ┠────────────────┼────────────────┼──────────┨ ┃2.繰上充用金          │                │       129,967┃ ┃                ├────────────────┼──────────┨ ┃                │1.前年度繰上充用金       │       129,967┃ ┠────────────────┴────────────────┼──────────┨ ┃          歳   入   合   計          │       130,154┃ ┗━━━━━━━━━━━━━━━━━━━━━━━━━━━━━━━━━┷━━━━━━━━━━┛ ─────────────────────────────────────────── 議案第9号            令和3年度小松島市国民健康保険特別会計予算  令和3年度小松島市国民健康保険特別会計予算は,次に定めるところによる。  (歳入歳出予算) 第1条 歳入歳出予算の総額は,歳入歳出それぞれ4,489,550千円と定める。 2 歳入歳出予算の款項の区分及び当該区分ごとの金額は,「第1表 歳入歳出予算」による。  (一時借入金) 第2条 地方自治法第235条の3第2項の規定による一時借入金の最高額は,700,000  千円と定める。  (歳出予算の流用) 第3条 地方自治法第220条第2項ただし書の規定により歳出予算の各項の金額を流用するこ  とができる場合は,次のとおり定める。  (1)保険給付費の各項に計上された予算額に過不足を生じた場合における款内でのこれらの   経費の各項の間の流用   令和3年3月3日提出                               小松島市長 中 山 俊 雄 …………………………………………………………………………………………………………………            第1表 歳入歳出予算  歳 入                                   (単位:千円) ┏━━━━━━━━━━━━━━━━┯━━━━━━━━━━━━━━━━┯━━━━━━━━━━┓ ┃       款        │       項        │  金    額  ┃ ┠────────────────┼────────────────┼──────────┨ ┃1.国民健康保険税        │                │       663,405┃ ┃                ├────────────────┼──────────┨ ┃                │1.一般国民健康保険税      │       663,270┃ ┃                ├────────────────┼──────────┨ ┃                │2.退職者等国民健康保険税    │         135┃ ┠────────────────┼────────────────┼──────────┨ ┃2.使用料及び手数料       │                │         510┃ ┃                ├────────────────┼──────────┨ ┃                │1.手  数  料        │         510┃ ┠────────────────┼────────────────┼──────────┨ ┃3.県 支 出 金        │                │      3,420,741┃ ┃                ├────────────────┼──────────┨ ┃                │1.県 負 担 金        │       12,510┃ ┃                ├────────────────┼──────────┨ ┃                │2.県 補 助 金        │      3,408,231┃ ┠────────────────┼────────────────┼──────────┨ ┃4.繰  入  金        │                │       393,909┃ ┃                ├────────────────┼──────────┨ ┃                │1.繰  入  金        │       383,909┃ ┃                ├────────────────┼──────────┨ ┃                │2.基金繰入金          │       10,000┃ ┠────────────────┼────────────────┼──────────┨ ┃5.諸  収  入        │                │       10,840┃ ┃                ├────────────────┼──────────┨ ┃                │1.延滞金加算金及び過料     │        2,810┃ ┃                ├────────────────┼──────────┨ ┃                │2.雑     入        │        8,030┃ ┠────────────────┼────────────────┼──────────┨ ┃6.財 産 収 入        │                │         145┃ ┃                ├────────────────┼──────────┨ ┃                │1.財産運用収入         │         145┃ ┠────────────────┴────────────────┼──────────┨ ┃          歳   入   合   計          │      4,489,550┃ ┗━━━━━━━━━━━━━━━━━━━━━━━━━━━━━━━━━┷━━━━━━━━━━┛  歳 出                                   (単位:千円) ┏━━━━━━━━━━━━━━━━┯━━━━━━━━━━━━━━━━┯━━━━━━━━━━┓ ┃       款        │       項        │  金    額  ┃ ┠────────────────┼────────────────┼──────────┨ ┃1.総  務  費        │                │       92,671┃ ┃                ├────────────────┼──────────┨ ┃                │1.総務管理費          │       90,881┃ ┃                ├────────────────┼──────────┨ ┃                │2.徴  税  費        │        1,388┃ ┃                ├────────────────┼──────────┨ ┃                │3.運営協議会費         │         162┃ ┃                ├────────────────┼──────────┨ ┃                │4.趣旨普及費          │         240┃ ┠────────────────┼────────────────┼──────────┨ ┃2.保険給付費          │                │      3,339,191┃ ┃                ├────────────────┼──────────┨ ┃                │1.一般療養諸費         │      2,882,800┃ ┃                ├────────────────┼──────────┨ ┃                │2.退職者等保険給付費      │         200┃ ┃                ├────────────────┼──────────┨ ┃                │3.審査支払手数料        │       13,100┃ ┃                ├────────────────┼──────────┨ ┃                │4.一般高額療養費        │       430,200┃ ┃                ├────────────────┼──────────┨ ┃                │5.退職者等高額療養費      │         105┃ ┃                ├────────────────┼──────────┨ ┃                │6.助 産 諸 費        │       10,506┃
    ┃                ├────────────────┼──────────┨ ┃                │7.葬 祭 諸 費        │        1,000┃ ┃                ├────────────────┼──────────┨ ┃                │8.移 送 諸 費        │         80┃ ┃                ├────────────────┼──────────┨ ┃                │9.傷病手当金          │        1,200┃ ┠────────────────┼────────────────┼──────────┨ ┃3.国民健康保険事業費納付金   │                │       995,555┃ ┃                ├────────────────┼──────────┨ ┃                │1.医療給付費分         │       724,350┃ ┃                ├────────────────┼──────────┨ ┃                │2.後期高齢者支援金等分     │       204,705┃ ┃                ├────────────────┼──────────┨ ┃                │3.介護納付金分         │       66,500┃ ┠────────────────┼────────────────┼──────────┨ ┃4.保健事業費          │                │       53,237┃ ┃                ├────────────────┼──────────┨ ┃                │1.特定健康診査等事業費     │       35,914┃ ┃                ├────────────────┼──────────┨ ┃                │2.保健事業費          │       17,323┃ ┠────────────────┼────────────────┼──────────┨ ┃5.公  債  費        │                │         200┃ ┃                ├────────────────┼──────────┨ ┃                │1.一般公債費          │         200┃ ┠────────────────┼────────────────┼──────────┨ ┃6.諸 支 出 金        │                │        3,696┃ ┃                ├────────────────┼──────────┨ ┃                │1.諸 支 出 金        │         20┃ ┃                ├────────────────┼──────────┨ ┃                │2.償還金及び還付加算金     │        3,531┃ ┃                ├────────────────┼──────────┨ ┃                │3.基  金  費        │         145┃ ┠────────────────┼────────────────┼──────────┨ ┃7.予  備  費        │                │        5,000┃ ┃                ├────────────────┼──────────┨ ┃                │1.予  備  費        │        5,000┃ ┠────────────────┴────────────────┼──────────┨ ┃          歳   入   合   計          │      4,489,550┃ ┗━━━━━━━━━━━━━━━━━━━━━━━━━━━━━━━━━┷━━━━━━━━━━┛ ─────────────────────────────────────────── 議案第10号            令和3年度小松島市土地取得事業特別会計予算  令和3年度小松島市土地取得事業特別会計予算は,次に定めるところによる。  (歳入歳出予算) 第1条 歳入歳出予算の総額は,歳入歳出それぞれ16,100千円と定める。 2 歳入歳出予算の款項の区分及び当該区分ごとの金額は,「第1表 歳入歳出予算」による。  (地方債) 第2条 地方自治法第230条第1項の規定により起こすことができる地方債の起債の目的,限  度額,起債の方法,利率及び償還の方法は,「第2表 地方債」による。  (一時借入金) 第3条 地方自治法第235条の3第2項の規定による一時借入金の最高額は,15,000千  円と定める。   令和3年3月3日提出                               小松島市長 中 山 俊 雄 …………………………………………………………………………………………………………………            第1表 歳入歳出予算  歳 入                                   (単位:千円) ┏━━━━━━━━━━━━━━━━┯━━━━━━━━━━━━━━━━┯━━━━━━━━━━┓ ┃       款        │       項        │  金    額  ┃ ┠────────────────┼────────────────┼──────────┨ ┃1.事 業 収 入        │                │       15,000┃ ┃                ├────────────────┼──────────┨ ┃                │1.貸付金元利収入        │       15,000┃ ┠────────────────┼────────────────┼──────────┨ ┃2.市     債        │                │        1,100┃ ┃                ├────────────────┼──────────┨ ┃                │1.市     債        │        1,100┃ ┠────────────────┴────────────────┼──────────┨ ┃          歳   入   合   計          │       16,100┃ ┗━━━━━━━━━━━━━━━━━━━━━━━━━━━━━━━━━┷━━━━━━━━━━┛  歳 出                                   (単位:千円) ┏━━━━━━━━━━━━━━━━┯━━━━━━━━━━━━━━━━┯━━━━━━━━━━┓ ┃       款        │       項        │  金    額  ┃ ┠────────────────┼────────────────┼──────────┨ ┃1.事  業  費        │                │       16,100┃ ┃                ├────────────────┼──────────┨ ┃                │1.貸  付  金        │       15,000┃ ┃                ├────────────────┼──────────┨ ┃                │2.公共用地先行取得事業費    │        1,100┃ ┠────────────────┴────────────────┼──────────┨ ┃          歳   入   合   計          │       16,100┃ ┗━━━━━━━━━━━━━━━━━━━━━━━━━━━━━━━━━┷━━━━━━━━━━┛               第2表 地方債                                        (単位:千円) ┏━━━━━━━━━┯━━━━┯━━━━━┯━━━━━━━━━┯━━━━━━━━━━━━━┓ ┃  起債の目的  │限度額 │起債の方法│  利   率  │   償 還 方 法   ┃ ┠─────────┼────┼─────┼─────────┼─────────────┨ ┃公共用地先行取得債│  1,100│普通貸借又│ 年利5%以内(た│ 借入先の融資条件に従うも┃ ┃         │    │は証券発行│だし,利率見直し方│のとする。ただし,市財政の┃ ┃         │    │     │式で借り入れる政 │都合により据置期間及び償還┃ ┃         │    │     │府資金及び地方公 │期限を短縮し若しくは繰上償┃ ┃         │    │     │共団体金融機構資 │還又は低利に借換えすること┃ ┃         │    │     │金について,利率の│ができる。        ┃ ┃         │    │     │見直しを行った後 │             ┃ ┃         │    │     │においては,当該見│             ┃
    ┃         │    │     │直し後の利率)  │             ┃ ┗━━━━━━━━━┷━━━━┷━━━━━┷━━━━━━━━━┷━━━━━━━━━━━━━┛ ─────────────────────────────────────────── 議案第11号             令和3年度小松島市介護保険特別会計予算  令和3年度小松島市介護保険特別会計予算は,次に定めるところによる。  (歳入歳出予算) 第1条 歳入歳出予算の総額は,歳入歳出それぞれ3,902,091千円と定める。 2 歳入歳出予算の款項の区分及び当該区分ごとの金額は,「第1表 歳入歳出予算」による。  (一時借入金) 第2条 地方自治法第235条の3第2項の規定による一時借入金の最高額は,500,000  千円と定める。  (歳出予算の流用) 第3条 地方自治法第220条第2項ただし書の規定により歳出予算の各項の金額を流用するこ  とができる場合は,次のとおり定める。  (1)保険給付費の各項に計上された予算額に過不足を生じた場合における款内でのこれらの   経費の各項の間の流用   令和3年3月3日提出                               小松島市長 中 山 俊 雄 …………………………………………………………………………………………………………………            第1表 歳入歳出予算  歳 入                                    (単位:千円) ┏━━━━━━━━━━━━━━━━┯━━━━━━━━━━━━━━━━━┯━━━━━━━━━━┓ ┃       款        │       項         │  金    額  ┃ ┠────────────────┼─────────────────┼──────────┨ ┃1.保  険  料        │                 │       823,015┃ ┃                ├─────────────────┼──────────┨ ┃                │1.介護保険料           │       823,015┃ ┠────────────────┼─────────────────┼──────────┨ ┃2.分担金及び負担金       │                 │         767┃ ┃                ├─────────────────┼──────────┨ ┃                │1.負  担  金         │         767┃ ┠────────────────┼─────────────────┼──────────┨ ┃3.使用料及び手数料       │                 │         130┃ ┃                ├─────────────────┼──────────┨ ┃                │1.手  数  料         │         130┃ ┠────────────────┼─────────────────┼──────────┨ ┃4.国庫支出金          │                 │       875,913┃ ┃                ├─────────────────┼──────────┨ ┃                │1.国庫負担金           │       649,530┃ ┃                ├─────────────────┼──────────┨ ┃                │2.国庫補助金           │       226,383┃ ┠────────────────┼─────────────────┼──────────┨ ┃5.支払基金交付金        │                 │      1,004,374┃ ┃                ├─────────────────┼──────────┨ ┃                │1.支払基金交付金         │      1,004,374┃ ┠────────────────┼─────────────────┼──────────┨ ┃6.県 支 出 金        │                 │       549,801┃ ┃                ├─────────────────┼──────────┨ ┃                │1.県 負 担 金         │       524,988┃ ┃                ├─────────────────┼──────────┨ ┃                │2.県 補 助 金         │       24,813┃ ┠────────────────┼─────────────────┼──────────┨ ┃7.繰  入  金        │                 │       646,628┃ ┃                ├─────────────────┼──────────┨ ┃                │1.繰  入  金         │       646,628┃ ┠────────────────┼─────────────────┼──────────┨ ┃8.諸  収  入        │                 │        1,240┃ ┃                ├─────────────────┼──────────┨ ┃                │1.延滞金加算金及び過料      │         30┃ ┃                ├─────────────────┼──────────┨ ┃                │2.雑     入         │        1,210┃ ┠────────────────┼─────────────────┼──────────┨ ┃9.財 産 収 入        │                 │         223┃ ┃                ├─────────────────┼──────────┨ ┃                │1.財産運用収入          │         223┃ ┠────────────────┴─────────────────┼──────────┨ ┃          歳   入   合   計           │      3,902,091┃ ┗━━━━━━━━━━━━━━━━━━━━━━━━━━━━━━━━━━┷━━━━━━━━━━┛  歳 出                                    (単位:千円) ┏━━━━━━━━━━━━━━━━┯━━━━━━━━━━━━━━━━━┯━━━━━━━━━━┓ ┃       款        │       項         │  金    額  ┃ ┠────────────────┼─────────────────┼──────────┨ ┃1.総  務  費        │                 │       107,502┃ ┃                ├─────────────────┼──────────┨ ┃                │1.総務管理費           │       67,363┃ ┃                ├─────────────────┼──────────┨ ┃                │2.徴  収  費         │         542┃ ┃                ├─────────────────┼──────────┨ ┃                │3.介護認定審査会費        │       39,330┃ ┃                ├─────────────────┼──────────┨ ┃                │4.趣旨普及費           │         267┃ ┠────────────────┼─────────────────┼──────────┨ ┃2.保険給付費          │                 │      3,615,005┃ ┃                ├─────────────────┼──────────┨ ┃                │1.介護サービス等諸費       │      3,183,750┃ ┃                ├─────────────────┼──────────┨ ┃                │2.介護予防サービス等諸費     │       202,755┃ ┃                ├─────────────────┼──────────┨ ┃                │3.その他諸費           │        5,034┃ ┃                ├─────────────────┼──────────┨ ┃                │4.高額介護サービス等費      │       87,341┃ ┃                ├─────────────────┼──────────┨ ┃                │5.特定入所者介護サービス等費   │       121,179┃ ┃                ├─────────────────┼──────────┨ ┃                │6.高額医療合算介護サービス等費  │       14,946┃
    ┠────────────────┼─────────────────┼──────────┨ ┃3.地域支援事業費        │                 │       166,840┃ ┃                ├─────────────────┼──────────┨ ┃                │1.介護予防・生活支援サービス事業費│       70,295┃ ┃                ├─────────────────┼──────────┨ ┃                │2.一般介護予防事業費       │       35,255┃ ┃                ├─────────────────┼──────────┨ ┃                │3.包括的支援事業・任意事業費   │       60,838┃ ┃                ├─────────────────┼──────────┨ ┃                │4.その他諸費           │         452┃ ┠────────────────┼─────────────────┼──────────┨ ┃4.諸 支 出 金        │                 │       11,744┃ ┃                ├─────────────────┼──────────┨ ┃                │1.償還金及び還付加算金      │       11,510┃ ┃                ├─────────────────┼──────────┨ ┃                │2.延  滞  金         │         10┃ ┃                ├─────────────────┼──────────┨ ┃                │3.基  金  費         │         224┃ ┠────────────────┼─────────────────┼──────────┨ ┃5.予  備  費        │                 │        1,000┃ ┃                ├─────────────────┼──────────┨ ┃                │1.予  備  費         │        1,000┃ ┠────────────────┴─────────────────┼──────────┨ ┃          歳   入   合   計           │      3,902,091┃ ┗━━━━━━━━━━━━━━━━━━━━━━━━━━━━━━━━━━┷━━━━━━━━━━┛ ─────────────────────────────────────────── 議案第12号             令和3年度小松島市下水道事業会計予算 (総   則) 第1条 令和3年度小松島市下水道事業会計の予算は,次に定めるところによる。 (業務の予定量) 第2条 業務の予定量は,次のとおりとする。    (1) 集 水 面 積           54.5(ha)    (2) 主な建設改良費     1)管渠改良費             44,341 千円 (収益的収入及び支出) 第3条 収益的収入及び支出の予定額は,次のとおりと定める。               収        入    第1款 下水道事業収益         395,740 千円     第1項 営 業 収 益        112,239 千円     第2項 営業外収益          283,436 千円     第3項 特 別 利 益          65 千円               支        出    第1款 下水道事業費用         394,041 千円     第1項 営 業 費 用        320,024 千円     第2項 営業外費用          74,017 千円 (資本的収入及び支出) 第4条 資本的収入及び支出の予定額は,次のとおりと定める(資本的収入額が資本的支出額に     対し不足する額1,634千円は,損益勘定留保資金1,634千円で補てんするものとする。)。               収        入    第1款 資本的収入           258,254 千円     第1項 他会計負担金         158,604 千円     第2項 補  助  金        17,350 千円     第3項 企  業  債        82,300 千円               支        出    第1款 資本的支出           259,888 千円     第1項 建設改良費          44,341 千円     第2項 企業債償還金         215,543 千円     第3項 基金積立金             4 千円 (企業債) 第5条 起債の目的,限度額,起債の方法,利率及び償還の方法は,次のとおりと定める。 ┌───────┬──────┬─────┬──────────┬──────────┐ │ 起債の目的 │ 限度額  │起債の方法│    利率    │  償還の方法   │ ├───────┼──────┼─────┼──────────┼──────────┤ │       │      │     │年利5%以内    │          │ │       │      │     │(ただし,利率見直し│借入先の貸付条件に │ │       │      │     │方式で借り入れる政 │よる。       │ │       │      │証書借入又│府資金及び地方公共 │ただし,財政上の都合│ │建設改良事業 │ 21,800千円│は証券発行│団体金融機構資金に │により償還年限を短 │ │       │      │     │ついて,利率の見直し│縮し,若しくは繰上償│ │       │      │     │を行った後において │還又は低利に借り替 │ │       │      │     │は,当該見直し後の利│えることができる。 │ │       │      │     │率)        │          │ └───────┴──────┴─────┴──────────┴──────────┘ (一時借入金) 第6条 一時借入金の限度額は150,000千円と定める。 (議会の議決を経なければ流用することのできない経費) 第7条 次に掲げる経費については,その経費の金額を,それ以外の経費の金額に流用し,又は     それ以外の経費をその経費の金額に流用する場合は,議会の議決を経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職員給与費       26,064 千円 (他会計からの補助金等) 第8条 下水道事業運営のため一般会計からこの会計へ補助金等を受ける金額は,281,153千円で     ある。   令和3年3月3日提出                               小松島市長 中 山 俊 雄 ─────────────────────────────────────────── 議案第13号              令和3年度小松島市水道事業会計予算
    (総   則) 第1条 令和3年度小松島市水道事業会計の予算は,次に定めるところによる。 (業務の予定量) 第2条 業務の予定量は,次のとおりとする。    (1) 給 水 戸 数          16,113(戸)    (2) 年間総配水量          6,127,592(屯)    (3) 1日平均配水量          16,788(屯)    (4) 主な建設改良費     1)建設改良費             125,463 千円     2)配水設備改良費           290,800 千円     3)営業設備費             12,573 千円 (収益的収入及び支出) 第3条 収益的収入及び支出の予定額は,次のとおりと定める。               収        入    第1款 水道事業収益          831,433 千円     第1項 営 業 収 益        779,335 千円     第2項 営業外収益          52,093 千円     第3項 特 別 利 益           5 千円               支        出    第1款 水道事業費用          750,250 千円     第1項 営 業 費 用        654,311 千円     第2項 営業外費用          69,956 千円     第3項 特 別 損 失        25,883 千円     第4項 予  備  費          100 千円 (資本的収入及び支出) 第4条 資本的収入及び支出の予定額は,次のとおりと定める(資本的収入額が資本的支出額に    対し不足する額302,871千円は,消費税及び地方消費税資本的収支調整額30,691千円,及    び損益勘定留保資金272,180千円で補てんするものとする。)。               収        入    第1款 資本的収入           337,816 千円     第1項 企  業  債        300,000 千円     第2項 補  助  金        20,032 千円     第3項 負  担  金         5,200 千円     第4項 加  入  金        12,584 千円               支        出    第1款 資本的支出           640,687 千円     第1項 建設改良費          428,836 千円     第2項 企業債償還金         211,851 千円 (企業債) 第5条 起債の目的,限度額,起債の方法,利率及び償還の方法は,次のとおりと定める。 ┌───────┬──────┬─────┬──────────┬──────────┐ │ 起債の目的 │ 限度額  │起債の方法│    利率    │  償還の方法   │ ├───────┼──────┼─────┼──────────┼──────────┤ │       │      │     │年利5%以内    │          │ │       │      │     │(ただし,利率見直し│借入先の貸付条件に │ │       │      │     │方式で借り入れる政 │よる。       │ │       │      │証書借入又│府資金及び地方公共 │ただし,財政上の都合│ │建設改良事業 │ 300,000千円│は証券発行│団体金融機構資金に │により償還年限を短 │ │       │      │     │ついて,利率の見直し│縮し,若しくは繰上償│ │       │      │     │を行った後において │還又は低利に借り替 │ │       │      │     │は,当該見直し後の利│えることができる。 │ │       │      │     │率)        │          │ └───────┴──────┴─────┴──────────┴──────────┘ (一時借入金) 第6条 一時借入金の限度額は,100,000千円と定める。 (予定支出の各項の経費の金額の流用) 第7条 消費税及び地方消費税に不足が生じた場合における営業費用及び営業外費用間の流用。 (議会の議決を経なければ流用することのできない経費) 第8条 次に掲げる経費については,その経費の金額を,それ以外の経費の金額に流用し,又は     それ以外の経費をその経費の金額に流用する場合は,議会の議決を経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職員給与費       146,597 千円 (他会計からの補助金) 第9条 児童手当の補助金として一般会計からこの会計へ補助を受ける金額は,1,060千円である。 (たな卸資産の購入限度額) 第10条 たな卸資産の購入限度額は,22,363千円と定める。   令和3年3月3日提出                               小松島市長 中 山 俊 雄 ─────────────────────────────────────────── 議案第14号      小松島市長,副市長及び教育長の給与条例の一部を改正する条例について  小松島市長,副市長及び教育長の給与条例(昭和50年小松島市条例第41号)の一部を別紙 のように改正する。   令和3年3月3日提出                               小松島市長 中 山 俊 雄 …………………………………………………………………………………………………………………        小松島市長,副市長及び教育長の給与条例の一部を改正する条例  小松島市長,副市長及び教育長の給与条例(昭和50年小松島市条例第41号)の一部を次の ように改正する。  附則に次の2項を加える。 28 令和3年4月1日から令和4年3月31日までの間における市長の給料月額は,第2条の  規定にかかわらず,別表に規定する給料月額から当該給料月額に100分の50を乗じて得た  額を減じた額とする。ただし,期末手当の額の算定基礎となる市長の給料月額については,同  条に定める額とする。
    29 令和3年4年1日から令和4年3月31日までの間における副市長の給料月額は,第2条  の規定にかかわらず,別表に規定する給料月額から当該給料月額に100分の20を乗じて得  た額を減じた額とする。ただし,期末手当の額の算定基礎となる副市長の給料月額については,  同条に定める額とする。    附 則  この条例は,令和3年4月1日から施行する。 ─────────────────────────────────────────── 議案第15号      小松島市職員の服務の宣誓に関する条例の一部を改正する条例について  小松島市職員の服務の宣誓に関する条例(昭和26年小松島市条例第146号)の一部を別紙 のように改正する。   令和3年3月3日提出                               小松島市長 中 山 俊 雄 …………………………………………………………………………………………………………………        小松島市職員の服務の宣誓に関する条例の一部を改正する条例  小松島市職員の服務の宣誓に関する条例(昭和26年小松島市条例第146号)の一部を次の ように改正する。  別記様式中「印」を削る。    附 則  この条例は,公布の日から施行する。 ─────────────────────────────────────────── 議案第16号       小松島市職員の特殊勤務手当支給条例の一部を改正する条例について  小松島市職員の特殊勤務手当支給条例(平成11年小松島市条例第5号)の一部を別紙のよう に改正する。   令和3年3月3日提出                               小松島市長 中 山 俊 雄 …………………………………………………………………………………………………………………         小松島市職員の特殊勤務手当支給条例の一部を改正する条例  小松島市職員の特殊勤務手当支給条例(平成11年小松島市条例第5号)の一部を次のように 改正する。  附則第2項中「新型コロナウイルス感染症を指定感染症として定める等の政令(令和2年政令 第11号)第1条に規定する新型コロナウイルス感染症」を「病原体がベータコロナウイルス属 のコロナウイルス(令和2年1月に,中華人民共和国から世界保健機関に対して,人に伝染する 能力を有することが新たに報告されたものに限る。)である感染症」に改める。    附 則  この条例は,公布の日から施行する。 ─────────────────────────────────────────── 議案第17号       小松島市固定資産評価審査委員会条例の一部を改正する条例について  小松島市固定資産評価審査委員会条例(昭和26年小松島市条例第166号)の一部を別紙の ように改正する。   令和3年3月3日提出                               小松島市長 中 山 俊 雄 …………………………………………………………………………………………………………………         小松島市固定資産評価審査委員会条例の一部を改正する条例  小松島市固定資産評価審査委員会条例(昭和26年小松島市条例第166号)の一部を次のよ うに改正する。  第5条中第4項を削り,第5項を第4項とし,第6項を第5項とする。  第8条第3項中「署名押印」を「記名」に改める。  第9条第5項中「,提出者がこれに署名押印し」を削り,同条第8項中「署名押印」を「記名」 に改める。  第10条第2項及び第12条第2項中「署名押印」を「記名」に改める。    附 則  この条例は,公布の日から施行する。 ─────────────────────────────────────────── 議案第18号         小松島市国民健康保険税条例の一部を改正する条例について  小松島市国民健康保険税条例(昭和35年小松島市条例第5号)の一部を別紙のように改正す る。   令和3年3月3日提出                               小松島市長 中 山 俊 雄 …………………………………………………………………………………………………………………           小松島市国民健康保険税条例の一部を改正する条例  小松島市国民健康保険税条例(昭和35年小松島市条例第5号)の一部を次のように改正する。  第3条第1項中「100分の8.34」を「100分の8.4」に改める。  第4条中「100分の33.66」を「100分の22.4」に改める。  第5条中「23,000円」を「24,500円」に改める。  第6条中「100分の2.22」を「100分の2.3」に改める。  第7条中「100分の8.6」を「100分の5.5」に改める。  第7条の2中「6,500円」を「6,800円」に改める。  第8条中「100分の2.3」を「100分の2.45」に改める。  第9条中「100分の7.36」を「100分の4.9」に改める。  第24条第1号中「330,000円」を「430,000円(納税義務者並びにその世帯に 属する国民健康保険の被保険者及び特定同一世帯所属者のうち給与所得を有する者(前年中に法 第703条の5に規定する総所得金額に係る所得税法(昭和40年法律第33号)第28条第1 項に規定する給与所得について同条第3項に規定する給与所得控除額の控除を受けた者(同条第 1項に規定する給与等の収入金額が550,000円を超える者に限る。)をいう。以下この号に おいて同じ。)の数及び公的年金等に係る所得を有する者(前年中に法第703条の5に規定する 総所得金額に係る所得税法第35条第3項に規定する公的年金等に係る所得について同条第4項 に規定する公的年金等控除額の控除を受けた者(年齢65歳未満の者にあっては当該公的年金等 の収入金額が600,000円を超える者に限り,年齢65歳以上の者にあっては当該公的年金 等の収入金額が1,100,000円を超える者に限る。)をいい,給与所得を有する者を除く。) の数の合計数(以下この条において「給与所得者等の数」という。)が2以上の場合にあっては, 430,000円に当該給与所得者等の数から1を減じた数に100,000円を乗じて得た金 額を加算した金額)」に改め,同号ア中「16,100円」を「17,150円」に改め,同号ウ 中「4,550円」を「4,760円」に改め,同条第2号中「330,000円」を「430, 000円(納税義務者並びにその世帯に属する国民健康保険の被保険者及び特定同一世帯所属者
    のうち給与所得者等の数が2以上の場合にあっては,430,000円に当該給与所得者等の数 から1を減じた数に100,000円を乗じて得た金額を加算した金額)」に改め,同号ア中「1 1,500円」を「12,250円」に改め,同号ウ中「3,250円」を「3,400円」に 改め,同条第3号中「330,000円」を「430,000円(納税義務者並びにその世帯に 属する国民健康保険の被保険者及び特定同一世帯所属者のうち給与所得者等の数が2以上の場合 にあっては,430,000円に当該給与所得者等の数から1を減じた数に100,000円を 乗じて得た金額を加算した金額)」に改め,同号ア中「4,600円」を「4,900円」に改め, 同号ウ中「1,300円」を「1,360円」に改める。  附則第2項中「所得税法(昭和40年法律第33号)」を「所得税法」に改め,「同条中「法第 703条の5に規定する総所得金額」の次に「及び山林所得金額」を加え,「,「法」を「「法」に, 「とする。)」」を「とする。)及び山林所得金額」と,「1,100,000円」とあるのは「1, 250,000円」」に改める。    附 則  (施行期日) 1 この条例は,令和3年4月1日から施行する。  (適用区分) 2 この条例による改正後の小松島市国民健康保険税条例の規定は,令和3年度以後の年度分の  国民健康保険税について適用し,令和2年度分までの国民健康保険税については,なお従前の  例による。 ─────────────────────────────────────────── 議案第19号           小松島市消防団条例の一部を改正する条例について  小松島市消防団条例(昭和30年小松島市条例第1号)の一部を別紙のように改正する。   令和3年3月3日提出                               小松島市長 中 山 俊 雄 …………………………………………………………………………………………………………………             小松島市消防団条例の一部を改正する条例  小松島市消防団条例(昭和30年小松島市条例第1号)の一部を次のように改正する。  第3条第2項第1号中「45歳未満の者又は,」を「の者又は」に改め,「45歳未満」を削る。  第6条ただし書を削り,同条第2号中「満60歳」を「満65歳」に改める。    附 則  この条例は,令和3年4月1日から施行する。 ─────────────────────────────────────────── 議案第20号         小松島市国民健康保険条例の一部を改正する条例について  小松島市国民健康保険条例(昭和35年小松島市条例第4号)の一部を別紙のように改正する。   令和3年3月3日提出                               小松島市長 中 山 俊 雄 …………………………………………………………………………………………………………………           小松島市国民健康保険条例の一部を改正する条例  小松島市国民健康保険条例(昭和35年小松島市条例第4号)の一部を次のように改正する。  第5条の2第1項中「(新型インフルエンザ等対策特別措置法(平成24年法律第31号)附則 第1条の2に規定する新型コロナウイルス感染症」を「(新型コロナウイルス感染症(病原体がベ ータコロナウイルス属のコロナウイルス(令和2年1月に,中華人民共和国から世界保健機関に 対して,人に伝染する能力を有することが新たに報告されたものに限る。)である感染症をいう。 以下同じ。)」に改める。    附 則  この条例は,公布の日から施行する。 ─────────────────────────────────────────── 議案第21号          小松島市放課後児童健全育成事業の設備及び運営に関          する基準を定める条例の一部を改正する条例について  小松島市放課後児童健全育成事業の設備及び運営に関する基準を定める条例(平成26年小松 島市条例第39号)の一部を別紙のように改正する。   令和3年3月3日提出                               小松島市長 中 山 俊 雄 …………………………………………………………………………………………………………………           小松島市放課後児童健全育成事業の設備及び運営           に関する基準を定める条例の一部を改正する条例  小松島市放課後児童健全育成事業の設備及び運営に関する基準を定める条例(平成26年小松 島市条例第39号)の一部を次のように改正する。  附則に次の1項を加える。 3 令和3年4月1日から令和5年3月31日までの間,第10条第3項の規定の適用について  は,同項中「修了したもの」とあるのは,「修了したもの(令和5年3月31日までに修了  予定している者を含む。)」とする。    附 則  この条例は,公布の日から施行する。 ─────────────────────────────────────────── 議案第22号          小松島市介護保険条例の一部を改正する条例について  小松島市介護保険条例(平成12年小松島市条例第24号)の一部を別紙のように改正する。   令和3年3月3日提出                               小松島市長 中 山 俊 雄 …………………………………………………………………………………………………………………            小松島市介護保険条例の一部を改正する条例  小松島市介護保険条例(平成12年小松島市条例第24号)の一部を次のように改正する。  第4条第1項中「平成30年度から令和2年度」を「令和3年度から令和5年度」に改め,同 項第1号中「35,400円」を「36,600円」に改め,同項第2号及び第3号中「53, 100円」を「54,900円」に改め,同項第4号中「63,720円」を「65,880円」 に改め,同項第5号中「70,800円」を「73,200円」に改め,同項第6号中「84, 960円」を「87,840円」に改め,同号ア中「第35条の2第1項」の次に「,第35条 の3第1項」を加え,「控除して得た額」の次に「とし,当該合計所得金額が0を下回る場合には, 0」を加え,同項第7号中「92,040円」を「95,160円」に改め,同号ア中「200 万円」を「210万円」に改め,同項第8号中「106,200円」を「109,800円」に 改め,同号ア中「200万円以上300万円未満」を「210万円以上320万円未満」に改め, 同項第9号中「120,360円」を「124,440円」に改め,同号ア中「300万円」を 「320万円」に改め,同項第10号中「127,440円」を「131,760円」に改め, 同項第11号中「148,680円」を「153,720円」に改め,同条第2項中「令和2年
    度」を「令和3年度から令和5年度までの各年度」に改め,「21,240円」を「21,960 円」に改め,同条第3項中「令和2年度」を「令和3年度から令和5年度までの各年度」に改め, 「21,240円」を「21,960円」に改め,「35,400円」を「36,600円」に改 め,同条第4項中「令和2年度」を「令和3年度から令和5年度までの各年度」に改め,「21, 240円」を「21,960円」に改め,「49,560円」を「51,240円」に改める。  附則第9条第1項第1号中「新型インフルエンザ等対策特別措置法(平成24年法律第31号) 附則第1条の2第1項に規定する新型コロナウイルス感染症(次号において「新型コロナウイル ス感染症」という。)」を「新型コロナウイルス感染症(病原体がベータコロナウイルス属のコロ ナウイルス(令和2年1月に,中華人民共和国から世界保健機関に対して,人に伝染する能力を 有することが新たに報告されたものに限る。)である感染症をいう。次号において同じ。)」に改め る。  附則に次の1条を加える。  (令和3年度から令和5年度までの保険料率の算定に関する基準の特例) 第10条 第1号被保険者のうち,令和2年の合計所得金額に所得税法(昭和40年法律第33  号)第28条第1項に規定する給与所得又は同法第35条第3項に規定する公的年金等に係る  所得が含まれている者の令和3年度における保険料率の算定についての第4条第1項(第6号  ア,第7号ア,第8号ア,第9号ア及び第10号アに係る部分に限る。)の規定の適用について  は,同項第6号ア中「租税特別措置法」とあるのは,「所得税法(昭和40年法律第33号)第  28条第1項に規定する給与所得及び同法第35条第3項に規定する公的年金等に係る所得の  合計額については,同法第28条第2項の規定によって計算した金額及び同法第35条第2項  第1号の規定によって計算した金額の合計額から10万円を控除して得た額(当該額が0を下  回る場合には,0とする。)によるものとし,租税特別措置法」とする。 2 前項の規定は,令和4年度における保険料率の算定について準用する。この場合において,  同項中「令和2年」とあるのは,「令和3年」と読み替えるものとする。 3 第1項の規定は,令和5年度における保険料率の算定について準用する。この場合において,  同項中「令和2年」とあるのは,「令和4年」と読み替えるものとする。    附 則  (施行期日) 1 この条例は,令和3年4月1日から施行する。ただし,附則第9条第1項第1号の改正規定  は,公布の日から施行する。  (経過措置) 2 この条例による改正後の第4条の規定は,令和3年度以降の年度分の保険料から適用し,令  和2年度以前の年度分の保険料については,なお従前の例による。 ─────────────────────────────────────────── 議案第23号     小松島市指定地域密着型サービスの事業者の指定に関する基準並びに事業の     人員,設備及び運営に関する基準を定める条例の全部を改正する条例について  小松島市指定地域密着型サービスの事業者の指定に関する基準並びに事業の人員,設備及び運 営に関する基準を定める条例(平成25年小松島市条例第17号)の全部を別紙のように改正す る。   令和3年3月3日提出                               小松島市長 中 山 俊 雄 …………………………………………………………………………………………………………………         小松島市指定地域密着型サービス及び指定地域密着型介護         予防サービスの事業者の指定に関する基準等を定める条例  小松島市指定地域密着型サービスの事業者の指定に関する基準並びに事業の人員,設備及び運 営に関する基準を定める条例(平成25年小松島市条例第17号)の全部を改正する。  (趣旨) 第1条 この条例は,介護保険法(平成9年法律第123号。以下「法」という。)の規定に基づ  き,指定地域密着型サービス及び指定地域密着型介護予防サービスの事業者の指定に関する基  準等に関し,必要な事項を定めるものとする。  (地域密着型介護老人福祉施設の入所定員) 第2条 法第78条の2第1項の条例で定める数は,29人以下とする。  (指定地域密着型サービス事業者及び指定地域密着型介護予防サービス事業者の指定に係る申  請者の基準) 第3条 法第78条の2第4項第1号及び法第115条の12第2項第1号の条例で定める者は,  法人であって,当該法人の役員等(法第70条第2項第6号に規定する役員等をいう。)が小松  島市暴力団排除条例(平成24年小松島市条例第29号)第2条第3号に規定する暴力団員等  又は暴力団員と密接な関係を有する者でないものとする。  (指定地域密着型サービスの事業の基準) 第4条 法第78条の4第1項の条例で定める基準及び条例で定める員数並びに同条第2項の条  例で定める指定地域密着型サービスの事業の設備及び運営に関する基準は,指定地域密着型サ  ービスの事業の人員,設備及び運営に関する基準(平成18年厚生労働省令第34号)で定め  る基準とする。この場合において,同令第3条の40第2項,第17条第2項,第36条第2  項,第40条の15第2項,第60条第2項,第87条第2項,第107条第2項,第128  条第2項,第156条第2項(同令第169条において準用する場合を含む。)及び第181条  第2項中「2年間」とあるのは,「5年間」とする。  (指定地域密着型介護予防サービスの事業の基準) 第5条 法第115条の14第1項の条例で定める基準及び条例で定める員数並びに同条第2項  の条例で定める指定地域密着型介護予防サービスに係る介護予防のための効果的な支援の方法  に関する基準並びに指定地域密着型介護予防サービスの事業の設備及び運営に関する基準は,  指定地域密着型介護予防サービスの事業の人員,設備及び運営並びに指定地域密着型介護予防  サービスに係る介護予防のための効果的な支援の方法に関する基準(平成18年厚生労働省令  第36号)で定める基準とする。この場合において,同令第40条第2項,第63条第2項及  び第84条第2項中「2年間」とあるのは,「5年間」とする。    附 則  (施行期日) 1 この条例は,令和3年4月1日から施行する。  (小松島市指定地域密着型介護予防サービスの事業者の指定に関する基準並びに事業の人員,  設備及び運営並びに指定地域密着型介護予防サービスに係る介護予防のための効果的な支援の  方法に関する基準を定める条例の廃止) 2 小松島市指定地域密着型介護予防サービスの事業者の指定に関する基準並びに事業の人員,  設備及び運営並びに指定地域密着型介護予防サービスに係る介護予防のための効果的な支援の  方法に関する基準を定める条例(平成25年小松島市条例第18号)は,廃止する。 ─────────────────────────────────────────── 議案第24号      小松島市指定介護予防支援事業者の指定の基準並びに指定介護予防支援等     の事業の人員及び運営並びに指定介護予防支援等に係る介護予防のための効     果的な支援の方法に関する基準を定める条例の全部を改正する条例について  小松島市指定介護予防支援事業者の指定の基準並びに指定介護予防支援等の事業の人員及び運 営並びに指定介護予防支援等に係る介護予防のための効果的な支援の方法に関する基準を定める 条例(平成27年小松島市条例第28号)の全部を別紙のように改正する。   令和3年3月3日提出                               小松島市長 中 山 俊 雄 …………………………………………………………………………………………………………………
         小松島市指定介護予防支援の事業者の指定に関する基準等を定める条例  小松島市指定介護予防支援事業者の指定の基準並びに指定介護予防支援等の事業の人員及び運 営並びに指定介護予防支援等に係る介護予防のための効果的な支援の方法に関する基準を定める 条例(平成27年小松島市条例第28号)の全部を改正する。  (趣旨) 第1条 この条例は,介護保険法(平成9年法律第123号。以下「法」という。)の規定に基づ  き,指定介護予防支援の事業者の指定に関する基準等に関し,必要な事項を定めるものとする。  (指定介護予防支援等の事業の基準) 第2条 法第59条第1項第1号の条例で定める基準並びに法第115条の24第1項の条例で  定める基準及び条例で定める員数並びに同条第2項の条例で定める指定介護予防支援に係る介  護予防のための効果的な支援の方法に関する基準及び指定介護予防支援の事業の運営に関する  基準は,指定介護予防支援等の事業の人員及び運営並びに指定介護予防支援等に係る介護予防  のための効果的な支援の方法に関する基準(平成18年厚生労働省令第37号)で定める基準  とする。この場合において,同令第28条第2項(同令第32条において準用する場合を含む。)  中「2年間」とあるのは,「5年間」とする。  (指定介護予防支援事業者の指定に係る申請者の基準) 第3条 法第115条の22第2項第1号の条例で定める者は,法人であって,当該法人の役員  等(法第70条第2項第6号に規定する役員等をいう。)が小松島市暴力団排除条例(平成24  年小松島市条例第29号)第2条第3号に規定する暴力団員等又は暴力団員と密接な関係を有  する者でないものとする。    附 則  この条例は,令和3年4月1日から施行する。 ─────────────────────────────────────────── 議案第25号    小松島市指定居宅介護支援事業者の指定に関し必要な事項並びに指定居宅介護支援    等の事業の人員及び運営に関する基準を定める条例の全部を改正する条例について  小松島市指定居宅介護支援事業者の指定に関し必要な事項並びに指定居宅介護支援等の事業の 人員及び運営に関する基準を定める条例(平成30年小松島市条例第14号)の全部を別紙のよ うに改正する。   令和3年3月3日提出                               小松島市長 中 山 俊 雄 …………………………………………………………………………………………………………………    小松島市指定居宅介護支援等の事業の人員及び運営に関する基準等を定める条例  小松島市指定居宅介護支援事業者の指定に関し必要な事項並びに指定居宅介護支援等の事業の 人員及び運営に関する基準を定める条例(平成30年小松島市条例第14号)の全部を改正する。 (趣旨) 第1条 この条例は,介護保険法(平成9年法律第123号。以下「法」という。)第47条第1  項第1号,第79条第2項第1号並びに第81条第1項及び第2項の規定に基づき,指定居宅  介護支援等の事業の人員及び運営に関する基準等に関し,必要な事項を定めるものとする。 (指定居宅介護支援等の事業の基準) 第2条 法第47条第1項第1号の条例で定める基準並びに法第81条第1項の条例で定める員  数及び同条第2項の条例で定める指定居宅介護支援の事業の運営に関する基準は,指定居宅介  護支援等の事業の人員及び運営に関する基準(平成11年厚生省令第38号)で定める基準と  する。この場合において,同令第29条第2項(同令第30条において準用する場合を含む。)  中「2年間」とあるのは,「5年間」とする。  (指定居宅介護支援事業者の指定に係る申請者の基準) 第3条 法第79条第2項第1号の条例で定める者は,法人であって,当該法人の役員等(法第  70条第2項第6号に規定する役員等をいう。)が小松島市暴力団排除条例(平成24年小松島  市条例第29号)第2条第3号に規定する暴力団員等又は暴力団員と密接な関係を有する者で  ないものとする。    附 則  この条例は,令和3年4月1日から施行する。 ─────────────────────────────────────────── 議案第26号          小松島市地方活力向上地域内における固定資産税の不          均一課税に関する条例の一部を改正する条例について  小松島市地方活力向上地域内における固定資産税の不均一課税に関する条例(平成30年小松 島市条例第27号)の一部を別紙のように改正する。   令和3年3月3日提出                               小松島市長 中 山 俊 雄 …………………………………………………………………………………………………………………           小松島市地方活力向上地域内における固定資産税           の不均一課税に関する条例の一部を改正する条例  小松島市地方活力向上地域内における固定資産税の不均一課税に関する条例(平成30年小松 島市条例第27号)の一部を次のように改正する。  題名中「不均一課税」を「課税免除」に改める。  第1条中「第2項」を「第1項」に改め,「以下「法」という。」を削り,「不均一課税」を「課 税免除」に改める。  第2条の見出し中「不均一課税」を「課税免除」に改め,同条中「平成30年7月10日から 平成32年3月31日までの間に,法第17条の2第3項の規定に基づき,徳島県知事から同条 第1項に規定する地方活力向上地域等特定業務施設整備計画(以下「特定業務施設整備計画」と いう。)の認定を受けた同条第4項に規定する認定事業者であって,当該認定を受けた日から同日 の翌日以後2年を経過する日まで(同日までに同条第6項の規定により当該認定を取り消された ときは,その取り消された日の前日まで)の間に,当該特定業務施設整備計画に従って特別償却 設備を新設し,又は増設した者」を「省令第2条第2号に規定する特別償却設備設置者」に改め, 「以下「特別償却設備等」という。」及び「の税率」を削り,「新たに」を「当該事業所が操業を 開始した日以後最初に」に,「が課されることとなった」を「を課すべきこととなる」に改め,「(以 下「基準年度」という。)」及び「の固定資産税」を削り,「小松島市市税賦課徴収条例(昭和25 年小松島市条例第133号)第62条の規定にかかわらず,同条に規定する税率に,次の表の左 欄に掲げる特別償却設備等の区分に応じ,同表の中欄に掲げる年度ごとにそれぞれ同表の右欄に 定める率を乗じて得た率とする」を「課税を免除する」に改め,同条の表を削る。  第3条中「基準年度」を「適用を受けようとする各年度」に改め,「(土地については,同日又 は当該土地をその敷地とする特別償却設備である家屋又は構築物の建設の着手があった日の属す る月の翌月の末日のいずれか遅い日)」を削る。  附則第2項を削り,附則第1項の見出し及び項番号を削る。    附 則  この条例は,公布の日から施行する。 ─────────────────────────────────────────── 議案第27号         小松島市自転車競走実施条例の一部を改正する条例について  小松島市自転車競走実施条例(昭和37年小松島市条例第23号)の一部を別紙のように改正 する。
      令和3年3月3日提出                               小松島市長 中 山 俊 雄 …………………………………………………………………………………………………………………           小松島市自転車競走実施条例の一部を改正する条例  小松島市自転車競走実施条例(昭和37年小松島市条例第23号)の一部を次のように改める。  第4条第1項を次のように改める。   小松島競輪場の入場者から徴収する入場料は,無料とする。ただし,西スタンド4階観覧室  を利用する者からは,特別入場料(指定席)として1席につき700円の入場料を徴収する。    附 則  この条例は,令和3年4月1日から施行する。 ─────────────────────────────────────────── 議案第28号            東部地区広域市町村圏協議会の廃止について  地方自治法(昭和22年法律第67号)第252条の6の規定により,令和3年3月31日を もって東部地区広域市町村圏協議会を廃止することにつき,同法第252条の2の2第3項の規 定により議会の議決を求める。   令和3年3月3日提出                               小松島市長 中 山 俊 雄 ─────────────────────────────────────────── 議案第29号                  訴えの提起について  別紙,訴状記載の訴えを提起するにつき,地方自治法(昭和22年法律第67号)第96条第 1項第12号の規定により,議会の議決を求める。   令和3年3月3日提出                               小松島市長 中 山 俊 雄 ………………………………………………………………………………………………………………… ┌──────┐ │ 収入印紙 │           訴   状 │  1,000円 │ └──────┘                                   令和3年 月  日  徳島簡易裁判所 御中                    原告指定代理人 内藤 雅人                    同       建島 寿徳                    同       藤本 裕之                    同       谷本 岳彦                    同       築原 美奈子                    同       森 博史                    同       津川 慎一郎                    同       中村 健人     (送達場所)     〒773-8501     徳島県小松島市横須町1番1号     原告 小松島市     同代表者市長 中山 俊雄     電話 0885-32-2123     FAX 0885-33-3253     〒773-     徳島県小松島市     被告 A     〒773-     徳島県小松島市     被告 B     〒773-     徳島県小松島市     被告 C 貸金返還等請求事件 訴訟物の価額 金69,507円 貼用印紙額 金1,000円 第1 請求の趣旨  1 被告らは,原告に対し,連帯して金69,936円及び別表「元金」欄記載の額に対する同額に対   応する同表「違約金起算日」から,それぞれ支払い済みまで100円につき1日3銭の割合による   金員を支払え。  2 訴訟費用は被告らの負担とする。  との判決並びに仮執行宣言を求める。 第2 請求の原因  1 原告は,被告 A(以下「主債務者」という。)に対し,次の約定で住宅新築資金を貸し    付けた(以下「本件貸付」という。)。   本件貸付(甲1号証)   (1) 貸付金額 5,500,000円   (2) 貸付日 昭和59年4月5日(契約日 昭和59年3月31日)   (3) 利率 年2パーセント   (4) 償還方法 元利均等償還により,昭和59年5月5日を初回とし,以後平成21年4月5日まで     毎月末金23,312円ずつ,300回に分割して償還する。ただし,初回の償還金は23,312円と     する。   (5) 違約金 償還期限の翌日から支払の日までの日数に応じ100円につき1日3銭の割合。  2 被告 B(住所異動について,甲2号証) 及び 被告 C は,原告との間で,本件貸付
      について昭和59年3月31日,前項に基づく貸金返還債務をそれぞれ主債務者と連帯して保証す   るとの合意をした(以下「本件連帯保証契約」という。)。  3 主債務者は,本件貸付について,令和2年9月25日までに金6,923,664円を支払い,残元金が   69,507円,未払いの約定利息が429円となった(甲3号証)。  4 被告らは,前項記載の残元金及び未払い利息について,現在に至るまで支払いをしていない。  5 よって,原告は,被告らに対し,本件貸付契約及び本件連帯保証契約に基づき,請求の趣旨   記載の支払いを求める。 第3 関連事実   主債務者から,原告に対し,平成31年2月14日,本件貸付金の弁済がされた(甲3号証,甲4  号証)。   これによって,平成21年2月28日契約期限分以降の本件貸付金について時効が中断した。 別表 ┌──┬──┬──────┬──────────┐ │  │回 │  元金  │  違約金起算日  │ ├──┼──┼──────┼──────────┤ │  1│ 298│   23,197│ 平成21年3月1日  │ ├──┼──┼──────┼──────────┤ │  2│ 299│   23,235│ 平成21年4月1日  │ ├──┼──┼──────┼──────────┤ │  3│ 300│   23,075│ 平成21年4月6日  │ ├──┴──┼──────┼──────────┤ │ 合計  │   69,507│          │ └─────┴──────┴──────────┘                   証拠方法 1  甲1号証  住宅新築資金等貸借契約並びに抵当権設定契約証書 2  甲2-1号証 改製原附票抄本( B ) 3  甲2-2号証 戸籍の附票( B ) 4  甲3号証  計算書 5  甲4号証  領収済通知書(平成31年2月14日収入印)                   付属書類 1 訴状副本 3通 2 甲号証(写し) 各4通 3 証拠説明書 4通(正本1通 副本3通) 4 代理人指定書 1通 ─────────────────────────────────────────── 議案第30号       小松島市田野地区コミュニティ集会所の指定管理者の指定について  地方自治法(昭和22年法律第67号)第244条の2第6項の規定により,次のとおり公の 施設の指定管理者を指定する。  施設の名称 小松島市田野地区コミュニティ集会所  指定管理者 小松島市田野町字高田108番地         龍王会館運営協議会  指定の期間 令和3年4月1日から令和8年3月31日まで   令和3年3月3日提出                               小松島市長 中 山 俊 雄 ─────────────────────────────────────────── 議案第31号         小松島市コミュニティ金磯会館の指定管理者の指定について  地方自治法(昭和22年法律第67号)第244条の2第6項の規定により,次のとおり公の 施設の指定管理者を指定する。  施設の名称 小松島市コミュニティ金磯会館  指定管理者 小松島市金磯町7番1号         金磯町協議会  指定の期間 令和3年4月1日から令和8年3月31日まで   令和3年3月3日提出                               小松島市長 中 山 俊 雄 ─────────────────────────────────────────── 議案第32号       小松島市櫛渕地区コミュニティ集会所の指定管理者の指定について  地方自治法(昭和22年法律第67号)第244条の2第6項の規定により,次のとおり公の 施設の指定管理者を指定する。  施設の名称 小松島市櫛渕地区コミュニティ集会所  指定管理者 小松島市櫛渕町字萱原92番地の1         櫛渕町山口・萱原地区協議会  指定の期間 令和3年4月1日から令和8年3月31日まで   令和3年3月3日提出                               小松島市長 中 山 俊 雄 ─────────────────────────────────────────── 議案第33号       小松島市田浦地区コミュニティ集会所の指定管理者の指定について  地方自治法(昭和22年法律第67号)第244条の2第6項の規定により,次のとおり公の 施設の指定管理者を指定する。  施設の名称 小松島市田浦地区コミュニティ集会所  指定管理者 小松島市田浦町字中村16番地の5         田浦町協議会  指定の期間 令和3年4月1日から令和8年3月31日まで   令和3年3月3日提出                               小松島市長 中 山 俊 雄 ─────────────────────────────────────────── 議案第34号        コミュニティ交流センターみさきの指定管理者の指定について
     地方自治法(昭和22年法律第67号)第244条の2第6項の規定により,次のとおり公の 施設の指定管理者を指定する。  施設の名称 コミュニティ交流センターみさき  指定管理者 小松島市和田島町字遠見73番地の11         コミュニティ交流センターみさき運営協議会  指定の期間 令和3年4月1日から令和8年3月31日まで   令和3年3月3日提出                               小松島市長 中 山 俊 雄 ─────────────────────────────────────────── 議案第35号        小松島市世代間交流健康センターの指定管理者の指定について  地方自治法(昭和22年法律第67号)第244条の2第6項の規定により,次のとおり公の 施設の指定管理者を指定する。  施設の名称 小松島市世代間交流健康センター  指定管理者 小松島市横須町1番31号         特定非営利活動法人グローバルネットワーク  指定の期間 令和3年4月1日から令和6年3月31日まで   令和3年3月3日提出                               小松島市長 中 山 俊 雄 ─────────────────────────────────────────── 議案第36号          芝田多目的研修センターの指定管理者の指定について  地方自治法(昭和22年法律第67号)第244条の2第6項の規定により,次のとおり公の 施設の指定管理者を指定する。  施設の名称 芝田多目的研修センター  指定管理者 小松島市芝生町字西居屋敷107番地の3         芝生町協議会  指定の期間 令和3年4月1日から令和8年3月31日まで   令和3年3月3日提出                               小松島市長 中 山 俊 雄 ─────────────────────────────────────────── 議案第37号         小松島市元根井漁村センターの指定管理者の指定について  地方自治法(昭和22年法律第67号)第244条の2第6項の規定により,次のとおり公の 施設の指定管理者を指定する。  施設の名称 小松島市元根井漁村センター  指定管理者 小松島市南小松島町1番15号         小松島漁業協同組合  指定の期間 令和3年4月1日から令和8年3月31日まで   令和3年3月3日提出                               小松島市長 中 山 俊 雄 ─────────────────────────────────────────── 議案第38号         工事請負契約の変更について(和田島ポンプ場建設工事)  別紙のとおり,工事請負契約を変更するにつき,地方自治法(昭和22年法律第67号)第9 6条第1項第5号及び議会の議決に付すべき契約に関する条例(昭和39年小松島市条例第3号) 第2条の規定により,議会の議決を求める。   令和3年3月3日提出                               小松島市長 中 山 俊 雄 ………………………………………………………………………………………………………………… ┌───────────┬───────────────────────────────┐ │工事名        │和田島ポンプ場建設工事                    │ ├───────────┼───────────────────────────────┤ │工事箇所       │小松島市和田島町字西林                    │ ├───────────┼───────────────────────────────┤ │           │着工 令和2年1月18日                   │ │既決工期       │                               │ │           │完成 令和3年3月31日                   │ ├───────────┼───────────────────────────────┤ │           │着工 令和2年1月18日                   │ │変更工期       │                               │ │           │完成 令和3年9月30日                   │ ├───────────┼───────────────────────────────┤ │請負代金額      │384,122,200円(税込)               │ ├───────────┼───────────────────────────────┤ │           │株式会社松本建設・誠建設有限会社               │ │           │和田島ポンプ場建設工事共同企業体               │ │           │                               │ │           │代表構成員 小松島市和田島町字松田新田182番地2      │ │請負者        │      株式会社松本建設                 │ │           │       代表取締役 松本 英進             │ │           │構成員   小松島市金磯町8番79号             │ │           │      誠建設有限会社                  │ │           │       代表取締役 中野 寿之             │ └───────────┴───────────────────────────────┘ ─────────────────────────────────────────── 報告第1号       令和2年度(令和元年度対象)教育委員会の点検・評価報告について  教育委員会の権限に属する事務の管理及び執行の状況について,点検及び評価を実施したので, 地方教育行政の組織及び運営に関する法律(昭和31年法律第162号)第26条第1項の規定 により,別紙のとおり報告する。   令和3年3月3日報告                               小松島市長 中 山 俊 雄                  (別 紙 省 略) ───────────────────────────────────────────
    報告第2号                 専決処分の報告について             (損害賠償額の決定:環境衛生センター)  地方自治法(昭和22年法律第67号)第180条第1項の規定により,別紙のとおり専決処 分したので,同条第2項の規定により報告する。   令和3年3月3日報告                               小松島市長 中 山 俊 雄 …………………………………………………………………………………………………………………                損害賠償額の決定について  公用車運転中の事故に関し,市の義務に属する損害賠償額を次のとおり決定する。 損害賠償額      352,000円 相  手  方    横須町在住の男性 事故発生年月日    令和2年9月28日 事故発生場所     小松島市横須町 事故の概要  ごみ収集車両を後退させた際,目測を誤り,車両後部と相手方宅のフェンスが接触したもの。   令和2年12月7日 専決第14号                               小松島市長 中 山 俊 雄 ─────────────────────────────────────────── 報告第3号         専決処分の報告について(損害賠償額の決定:介護福祉課)  地方自治法(昭和22年法律第67号)第180条第1項の規定により,別紙のとおり専決処 分したので,同条第2項の規定により報告する。   令和3年3月3日報告                               小松島市長 中 山 俊 雄 …………………………………………………………………………………………………………………                損害賠償額の決定について  公用車運転中の事故に関し,市の義務に属する損害賠償額を次のとおり決定する。 損害賠償額      87,549円 相  手  方    中田町在住の男性 事故発生年月日    令和2年6月18日 事故発生場所     小松島市田浦町字近里2番地の2地先 事故の概要  事故発生場所の丁字路において,県道33号線を東方向へ進行するために市道から右折した公 用車と,県道33号線を西方向へ進行する相手方車両とが出合い頭に接触したもの。   令和2年9月4日 専決第13号                               小松島市長 中 山 俊 雄 ─────────────────────────────────────────── 報告第4号           専決処分の報告について(和解案の受諾:住宅課)  地方自治法(昭和22年法律第67号)第180条第1項の規定により,別紙のとおり専決処 分したので,同条第2項の規定により報告する。   令和3年3月3日報告                               小松島市長 中 山 俊 雄 ………………………………………………………………………………………………………………… 専決第1号 第1 事件名 徳島地方裁判所令和2年(ワ)第125号        滞納家賃請求事件        徳島地方裁判所令和2年(ワ)第272号        保証債務履行請求事件 第2 当事者 原告 小松島市        第125号事件 被告 A        第272号事件 被告 B 第3 和解案  1 被告らは,原告に対し,連帯して,本件公営住宅の未払賃料債務として,6万9600円   の支払義務があることを認める。  2 被告らは,原告に対し,連帯して,前項の金員を,令和3年1月29日限り,阿波銀行福   島支店の「法人預かり口 弁護士 後藤田 芳志」名義の普通預金口座(口座番号●●●●   ●●●)に振り込む方法により支払う。ただし,振込手数料は被告らの負担とする。  3 原告は,その余の請求を放棄する。  4 原告及び被告らは,原告と被告らとの間には,本件に関し,本和解条項に定めるもののほ   かに何らの債権債務がないことを相互に確認する。  5 訴訟費用は,各自の負担とする。 …………………………………………………………………………………………………………………  事件の概要(参考)  (1) 支払督促     令和2年4月7日,小松島市がAに対して支払督促を申し立てた(徳島簡易裁判所令和    2年(ロ)第122号支払督促申立事件)。これに対し,令和2年4月22日,Aが督促異    議を申し立てた。     令和2年4月17日,小松島市がBに対して支払督促を申し立てた(阿南簡易裁判所令    和2年(ロ)第21号)。これに対し,令和2年5月29日,Bが督促異議を申し立てた。  (2) 訴訟の提起     地方自治法第180条第1項の規定に基づく専決処分(専決第第8号。令和2年6月議
       会報告第9号)のうえ,令和2年5月26日,滞納家賃の支払を求めて訴えを提起した(令    和2年(ワ)第125号滞納家賃請求事件)。     地方自治法第180条第1項の規定に基づく専決処分(専決第第9号。令和2年9月議    会報告第27号)のうえ,令和2年6月12日,保証債務の履行を求めて訴えを提起した    (令和2年(ワ)第15号保証債務履行請求事件)。その後,令和2年(ワ)第125号滞    納家賃請求事件と同様の内容である為,徳島地方裁判所に移送され,事件番号が令和2年    (ワ)第272号保証債務履行請求事件になる。  (3) 和解案の受諾     口頭弁論準備手続を継続し,令和3年1月12日,専決処分(専決第1号)のうえ和解    案を受諾し,令和3年1月13日,和解が成立した。 ─────────────────────────────────────────── 議案第39号           令和2年度小松島市一般会計補正予算(第9号)  令和2年度小松島市一般会計補正予算(第9号)は,次に定めるところによる。  (歳入歳出予算の補正) 第1条 歳入歳出予算の総額に歳入歳出それぞれ605,502千円を追加し,歳入歳出予算の  総額を歳入歳出それぞれ22,048,453千円とする。 2 歳入歳出予算の補正の款項の区分及び当該区分ごとの金額並びに補正後の歳入歳出予算の金  額は,「第1表 歳入歳出予算補正」による。  (繰越明許費) 第2条 地方自治法第213条第1項の規定により翌年度に繰り越して使用することができる経  費は,「第2表 繰越明許費」による。  (債務負担行為の補正) 第3条 債務負担行為の変更は,「第3表 債務負担行為補正」による。  (地方債の補正) 第4条 地方債の追加及び変更は,「第4表 地方債補正」による。   令和3年3月3日提出                               小松島市長 中 山 俊 雄 …………………………………………………………………………………………………………………          第1表 歳入歳出予算補正  歳 入                                 (単位:千円) ┏━━━━━━━━━━┯━━━━━━━━━━┯━━━━━━┯━━━━━━┯━━━━━━┓ ┃    款     │    項     │補正前の額 │ 補正額  │  計   ┃ ┠──────────┼──────────┼──────┼──────┼──────┨ ┃15.国庫支出金    │          │  8,238,754│   189,447│  8,428,201┃ ┃          ├──────────┼──────┼──────┼──────┨ ┃          │1.国庫負担金    │  2,283,412│    △137│  2,283,275┃ ┃          ├──────────┼──────┼──────┼──────┨ ┃          │2.国庫補助金    │  5,946,526│   189,584┃  6,136,110┃ ┠──────────┼──────────┼──────┼──────┼──────┨ ┃16.県 支 出 金  │          │  1,275,537│    1,546│  1,277,083┃ ┃          ├──────────┼──────┼──────┼──────┨ ┃          │1.県 負 担 金  │   789,159│    △860│   788,299┃ ┃          ├──────────┼──────┼──────┼──────┨ ┃          │2.県 補 助 金  │   399,415│    2,406│   401,821┃ ┠──────────┼──────────┼──────┼──────┼──────┨ ┃18.寄  附  金  │          │   23,100│   27,500│   50,600┃ ┃          ├──────────┼──────┼──────┼──────┨ ┃          │1.寄  附  金  │   23,100│   27,500│   50,600┃ ┠──────────┼──────────┼──────┼──────┼──────┨ ┃19.繰  入  金  │          │   675,876│    2,890│   678,766┃ ┃          ├──────────┼──────┼──────┼──────┨ ┃          │2.公営企業会計繰入金│      0│    2,890│    2,890┃ ┠──────────┼──────────┼──────┼──────┼──────┨ ┃20.繰  越  金  │          │   242,830│   95,766│   338,596┃ ┃          ├──────────┼──────┼──────┼──────┨ ┃          │1.繰  越  金  │   242,830│   95,766│   338,596┃ ┠──────────┼──────────┼──────┼──────┼──────┨ ┃21.諸  収  入  │          │   152,492│   100,000│   252,492┃ ┃          ├──────────┼──────┼──────┼──────┨ ┃          │5.雑     入  │   121,738│   100,000│   221,738┃ ┠──────────┼──────────┼──────┼──────┼──────┨ ┃22.市     債  │          │  1,695,800│   188,353│  1,884,153┃ ┃          ├──────────┼──────┼──────┼──────┨ ┃          │1.市     債  │  1,695,800│   188,353│  1,884,153┃ ┠──────────┴──────────┼──────┼──────┼──────┨ ┃    歳   入   合   計    │ 21,442,951│   605,502│ 22,048,453┃ ┗━━━━━━━━━━━━━━━━━━━━━┷━━━━━━┷━━━━━━┷━━━━━━┛  歳 出                                 (単位:千円) ┏━━━━━━━━━━┯━━━━━━━━━━┯━━━━━━┯━━━━━━┯━━━━━━┓ ┃    款     │    項     │補正前の額 │ 補正額  │  計   ┃ ┠──────────┼──────────┼──────┼──────┼──────┨ ┃2.総  務  費  │          │  5,106,448│   344,044│  5,450,492┃ ┃          ├──────────┼──────┼──────┼──────┨ ┃          │1.総務管理費    │  4,754,035│   344,044│  5,098,079┃ ┠──────────┼──────────┼──────┼──────┼──────┨ ┃3.民  生  費  │          │  7,067,741│   70,208│  7,137,949┃ ┃          ├──────────┼──────┼──────┼──────┨ ┃          │1.社会福祉費    │  2,310,919│   66,528│  2,377,447┃ ┃          ├──────────┼──────┼──────┼──────┨ ┃          │3.児童福祉費    │  2,353,089│    3,680│  2,356,769┃ ┠──────────┼──────────┼──────┼──────┼──────┨ ┃4.衛  生  費  │          │  1,989,023│    6,809│  1,995,832┃ ┃          ├──────────┼──────┼──────┼──────┨ ┃          │1.保健衛生費    │   816,652│   17,371│   834,023┃ ┃          ├──────────┼──────┼──────┼──────┨ ┃          │2.清  掃  費  │  1,172,371│  △10,562│  1,161,809┃ ┠──────────┼──────────┼──────┼──────┼──────┨ ┃6.農林水産業費   │          │   938,539│   38,468│   977,007┃ ┃          ├──────────┼──────┼──────┼──────┨ ┃          │1.農  業  費  │   925,124│   38,468│   963,592┃ ┠──────────┼──────────┼──────┼──────┼──────┨ ┃7.商  工  費  │          │   186,971│    5,031│   192,002┃ ┃          ├──────────┼──────┼──────┼──────┨ ┃          │1.商  工  費  │   186,971│    5,031│   192,002┃
    ┠──────────┼──────────┼──────┼──────┼──────┨ ┃8.土  木  費  │          │  1,846,689│   41,779│  1,888,468┃ ┃          ├──────────┼──────┼──────┼──────┨ ┃          │3.道路橋梁費    │   382,840│    5,047│   387,887┃ ┃          ├──────────┼──────┼──────┼──────┨ ┃          │5.砂  防  費  │    1,129│     107│    1,236┃ ┃          ├──────────┼──────┼──────┼──────┨ ┃          │7.都市計画費    │   874,063│   14,000│   888,063┃ ┃          ├──────────┼──────┼──────┼──────┨ ┃          │9.下 水 道 費  │   313,011│   22,625│   335,636┃ ┠──────────┼──────────┼──────┼──────┼──────┨ ┃9.消  防  費  │          │   450,626│   △1,500│   449,126┃ ┃          ├──────────┼──────┼──────┼──────┨ ┃          │1.消  防  費  │   450,626│   △1,500│   449,126┃ ┠──────────┼──────────┼──────┼──────┼──────┨ ┃10.教  育  費  │          │  1,361,048│   48,296│  1,409,344┃ ┃          ├──────────┼──────┼──────┼──────┨ ┃          │1.教育総務費    │   532,359│   25,417│   557,776┃ ┃          ├──────────┼──────┼──────┼──────┨ ┃          │2.小 学 校 費  │   107,345│    8,312│   115,657┃ ┃          ├──────────┼──────┼──────┼──────┨ ┃          │5.社会教育費    │   223,826│    2,967│   226,793┃ ┃          ├──────────┼──────┼──────┼──────┨ ┃          │7.保健体育費    │   99,888│   11,600│   111,488┃ ┠──────────┼──────────┼──────┼──────┼──────┨ ┃13.諸 支 出 金  │          │   215,379│   52,367│   267,746┃ ┃          ├──────────┼──────┼──────┼──────┨ ┃          │2.基  金  費  │   12,379│   52,367│   64,746┃ ┠──────────┴──────────┼──────┼──────┼──────┨ ┃    歳   入   合   計    │ 21,442,951│   605,502│ 22,048,453┃ ┗━━━━━━━━━━━━━━━━━━━━━┷━━━━━━┷━━━━━━┷━━━━━━┛             第2表 繰越明許費                                       (単位:千円) ┏━━━━━━━┯━━━━━━┯━━━━━━━━━━━━━━━━━━━━━━┯━━━━━┓ ┃   款   │  項   │     事   業   名        │金  額 ┃ ┠───────┼──────┼──────────────────────┼─────┨ ┃2)総 務 費 │1総務管理費│一般事務費                 │   1,560┃ ┃       │      │(新型コロナウイルス感染症対策事業)    │     ┃ ┠───────┼──────┼──────────────────────┼─────┨ ┃2)総 務 費 │1総務管理費│電算システム管理運営事業          │  14,021┃ ┃       │      │(新型コロナウイルス感染症対策事業)    │     ┃ ┠───────┼──────┼──────────────────────┼─────┨ ┃2)総 務 費 │1総務管理費│新生児定額給付金給付事業          │   5,811┃ ┃       │      │(新型コロナウイルス感染症対策事業)    │     ┃ ┠───────┼──────┼──────────────────────┼─────┨ ┃2)総 務 費 │1総務管理費│新型コロナウイルス感染症予防対策事業    │   2,200┃ ┃       │      │(新型コロナウイルス感染症対策事業)    │     ┃ ┠───────┼──────┼──────────────────────┼─────┨ ┃2)総 務 費 │1総務管理費│地域商品券事業               │  225,316┃ ┃       │      │(新型コロナウイルス感染症対策事業)    │     ┃ ┠───────┼──────┼──────────────────────┼─────┨ ┃2)総 務 費 │1総務管理費│接触確認アプリCOCOAインストール促進事業│  17,573┃ ┃       │      │(新型コロナウイルス感染症対策事業)    │     ┃ ┠───────┼──────┼──────────────────────┼─────┨ ┃3)民 生 費 │2老人福祉費│小松島老人いこいの家建設事業        │  19,440┃ ┠───────┼──────┼──────────────────────┼─────┨ ┃3)民 生 費 │3児童福祉費│公立施設等運営費              │   2,028┃ ┃       │      │(新型コロナウイルス感染症対策事業)    │     ┃ ┠───────┼──────┼──────────────────────┼─────┨ ┃3)民 生 費 │3児童福祉費│児童館運営費                │   1,652┃ ┃       │      │(新型コロナウイルス感染症対策事業)    │     ┃ ┠───────┼──────┼──────────────────────┼─────┨ ┃4)衛 生 費 │1保健衛生費│若年者に対する胃がん予防対策事業      │    172┃ ┃       │      │(新型コロナウイルス感染症対策事業)    │     ┃ ┠───────┼──────┼──────────────────────┼─────┨ ┃4)衛 生 費 │1保健衛生費│新型コロナウイルスワクチン         │  84,247┃ ┃       │      │接種体制確保事業              │     ┃ ┠───────┼──────┼──────────────────────┼─────┨ ┃4)衛 生 費 │1保健衛生費│施設管理運営費               │   7,410┃ ┃       │      │(新型コロナウイルス感染症対策事業)    │     ┃ ┠───────┼──────┼──────────────────────┼─────┨ ┃4)衛 生 費 │1保健衛生費│自主公演事業                │   1,500┃ ┃       │      │(新型コロナウイルス感染症対策事業)    │     ┃ ┠───────┼──────┼──────────────────────┼─────┨ ┃4)衛 生 費 │2清 掃 費│ごみ焼却施設整備事業            │   2,805┃ ┠───────┼──────┼──────────────────────┼─────┨ ┃4)衛 生 費 │2清 掃 費│葬斎場周辺環境整備事業           │   4,010┃ ┠───────┼──────┼──────────────────────┼─────┨ ┃6)農林水産業費│1農 業 費│農業振興費負担金・補助金          │  474,700┃ ┃       │      │(強い農業・担い手づくり補助金)      │     ┃ ┠───────┼──────┼──────────────────────┼─────┨ ┃6)農林水産業費│1農 業 費│県営事業負担金               │  33,628┃ ┠───────┼──────┼──────────────────────┼─────┨ ┃7)商 工 費 │1商 工 費│中小企業振興事業              │   2,000┃ ┃       │      │(新型コロナウイルス感染症対策事業)    │     ┃ ┠───────┼──────┼──────────────────────┼─────┨ ┃7)商 工 費 │1商 工 費│商工業振興事業               │   2,531┃ ┃       │      │(新型コロナウイルス感染症対策事業)    │     ┃ ┠───────┼──────┼──────────────────────┼─────┨ ┃8)土 木 費 │3道路橋梁費│道路補修事業                │   4,000┃ ┠───────┼──────┼──────────────────────┼─────┨ ┃8)土 木 費 │3道路橋梁費│道路橋梁整備交付金事業           │  31,000┃ ┃       │      │(防災・安全整備計画)           │     ┃ ┠───────┼──────┼──────────────────────┼─────┨ ┃8)土 木 費 │3道路橋梁費│道路橋梁新設改良交付金事業         │  134,000┃ ┃       │      │(総合整備計画)              │     ┃ ┠───────┼──────┼──────────────────────┼─────┨ ┃8)土 木 費 │7都市計画費│こまつしままちづくり事業          │  23,189┃ ┃       │      │(新型コロナウイルス感染症対策事業)    │     ┃
    ┠───────┼──────┼──────────────────────┼─────┨ ┃8)土 木 費 │7都市計画費│日峯大神子広域公園(脇谷地区)整備事業   │  65,414┃ ┠───────┼──────┼──────────────────────┼─────┨ ┃8)土 木 費 │7都市計画費│排水機場管理運営事業            │  28,300┃ ┠───────┼──────┼──────────────────────┼─────┨ ┃8)土 木 費 │7都市計画費│小松島飛行場周辺洪水対策事業        │  169,109┃ ┃       │      │(和田島地区)               │     ┃ ┠───────┼──────┼──────────────────────┼─────┨ ┃8)土 木 費 │7都市計画費│小松島飛行場周辺洪水対策事業        │    750┃ ┃       │      │(日の出内水地区)             │     ┃ ┠───────┼──────┼──────────────────────┼─────┨ ┃8)土 木 費 │7都市計画費│高速道路対策事業              │   4,609┃ ┠───────┼──────┼──────────────────────┼─────┨ ┃9)消 防 費 │1消 防 費│消防施設整備事業              │   1,419┃ ┠───────┼──────┼──────────────────────┼─────┨ ┃9)消 防 費 │1消 防 費│災害対策事業                │   1,200┃ ┃       │      │(新型コロナウイルス感染症対策事業)    │     ┃ ┠───────┼──────┼──────────────────────┼─────┨ ┃9)消 防 費 │1消 防 費│緊急用ヘリコプター離発着場整備事業     │   4,000┃ ┠───────┼──────┼──────────────────────┼─────┨ ┃10)教 育 費 │1教育総務費│インターネット環境維持事業         │  99,128┃ ┃       │      │(新型コロナウイルス感染症対策事業)    │     ┃ ┠───────┼──────┼──────────────────────┼─────┨ ┃10)教 育 費 │2小学校費 │小学校施設修繕費              │  12,190┃ ┃       │      │(新型コロナウイルス感染症対策事業)    │     ┃ ┠───────┼──────┼──────────────────────┼─────┨ ┃10)教 育 費 │5社会教育費│図書館運営事業               │    500┃ ┃       │      │(新型コロナウイルス感染症対策事業)    │     ┃ ┠───────┼──────┼──────────────────────┼─────┨ ┃10)教 育 費 │5社会教育費│市営グランド遺跡発掘調査事業        │  29,334┃ ┠───────┼──────┼──────────────────────┼─────┨ ┃10)教 育 費 │7保健体育費│学校保健衛生対策事業            │  12,600┃ ┃       │      │(新型コロナウイルス感染症対策事業)    │     ┃ ┠───────┼──────┼──────────────────────┼─────┨ ┃13)諸支出金  │1貸 付 金│地域総合整備資金貸付事業          │  200,000┃ ┗━━━━━━━┷━━━━━━┷━━━━━━━━━━━━━━━━━━━━━━┷━━━━━┛          第3表 債務負担行為補正 1 変 更                                (単位:千円) ┏━━━━━━━━━━━━━━┯━━━━━━━━━━━━━┯━━━━━━━━━━━━━┓ ┃              │  変   更   前  │  変   更   後  ┃ ┃    事    項    ├──────┬──────┼──────┬──────┨ ┃              │期   間 │限 度 額 │期   間 │限 度 額 ┃ ┠──────────────┼──────┼──────┼──────┼──────┨ ┃              │令和3年度 │      │令和3年度 │      ┃ ┃プラスチック類処理業務委託料│  ~   │  59,260 │  ~   │  52,486 ┃ ┃              │令和4年度 │      │令和4年度 │      ┃ ┗━━━━━━━━━━━━━━┷━━━━━━┷━━━━━━┷━━━━━━┷━━━━━━┛             第4表 地方債補正  1 追 加                               (単位:千円) ┏━━━━━━━━━━┯━━━━━┯━━━━━┯━━━━━━━━━┯━━━━━━━━━┓ ┃  起債の目的   │ 限度額 │起債の方法│  利   率  │  償還方法   ┃ ┠──────────┼─────┼─────┼─────────┼─────────┨ ┃          │     │     │ 年利5%以内(た│ 借入先の融資条件┃ ┃          │     │     │だし,利率見直し方│に従うものとする。┃ ┃          │     │     │式で借り入れる政 │ただし,市財政の都┃ ┃          │     │普通貸借又│府資金及び地方公 │合により据置期間及┃ ┃減収補てん債    │  148,853│は証券発行│共団体金融機構資 │び償還期限を短縮し┃ ┃          │     │     │金について,利率の│若しくは繰上償還又┃ ┃          │     │     │見直しを行った後 │は低利に借換えする┃ ┃          │     │     │においては,当該見│ことができる。  ┃ ┃          │     │     │直し後の利率)  │         ┃ ┗━━━━━━━━━━┷━━━━━┷━━━━━┷━━━━━━━━━┷━━━━━━━━━┛  2 変 更                               (単位:千円) ┏━━━━━━━━━━━━━━━━━━━━━┯━━━━━━━━━━━━━━━━━━━━┓ ┃                     │     限   度   額      ┃ ┃    起  債  の  目  的    ├──────┬──────┬──────┨ ┃                     │補正前の額 │補 正 額 │補正後の額 ┃ ┠─────────────────────┼──────┼──────┼──────┨ ┃農業用施設整備事業債           │    9,600│   34,500│   44,100┃ ┠─────────────────────┼──────┼──────┼──────┨ ┃市道整備事業債              │   158,900│    4,500│   163,400┃ ┠─────────────────────┼──────┼──────┼──────┨ ┃義務教育施設等整備事業債         │   68,200│     500│   68,700┃ ┗━━━━━━━━━━━━━━━━━━━━━┷━━━━━━┷━━━━━━┷━━━━━━┛ ─────────────────────────────────────────── 議案第40号         令和2年度小松島市競輪事業特別会計補正予算(第4号)  令和2年度小松島市競輪事業特別会計補正予算(第4号)は,次に定めるところによる。  (歳入歳出予算の補正) 第1条 歳入歳出予算の総額から歳入歳出それぞれ282,547千円を減額し,歳入歳出予算  の総額を歳入歳出それぞれ13,731,814千円とする。 2 歳入歳出予算の補正の款項の区分及び当該区分ごとの金額並びに補正後の歳入歳出予算の金  額は,「第1表 歳入歳出予算補正」による。  (繰越明許費) 第2条 地方自治法第213条第1項の規定により翌年度に繰り越して使用することができる経  費は,「第2表 繰越明許費」による。  (債務負担行為の補正) 第3条 債務負担行為の変更は,「第3表 債務負担行為補正」による。   令和3年3月3日提出                               小松島市長 中 山 俊 雄 …………………………………………………………………………………………………………………          第1表 歳入歳出予算補正  歳 入                                 (単位:千円) ┏━━━━━━━━━━┯━━━━━━━━━━┯━━━━━━┯━━━━━━┯━━━━━━┓
    ┃    款     │    項     │補正前の額 │ 補正額  │  計   ┃ ┠──────────┼──────────┼──────┼──────┼──────┨ ┃2.財 産 収 入  │          │    1,311│     84│    1,395┃ ┃          ├──────────┼──────┼──────┼──────┨ ┃          │1.財産運用収入   │    1,311│     84│    1,395┃ ┠──────────┼──────────┼──────┼──────┼──────┨ ┃4.繰  越  金  │          │   14,461│   65,943│   80,404┃ ┃          ├──────────┼──────┼──────┼──────┨ ┃          │1.繰  越  金  │   14,461│   65,943│   80,404┃ ┠──────────┼──────────┼──────┼──────┼──────┨ ┃5.繰  入  金  │          │   885,100│  △348,574│   536,526┃ ┃          ├──────────┼──────┼──────┼──────┨ ┃          │1.基金繰入金    │   885,100│  △348,574│   536,526┃ ┠──────────┴──────────┼──────┼──────┼──────┨ ┃    歳   入   合   計    │ 14,014,361│  △282,547│ 13,731,814┃ ┗━━━━━━━━━━━━━━━━━━━━━┷━━━━━━┷━━━━━━┷━━━━━━┛  歳 出                                 (単位:千円) ┏━━━━━━━━━━┯━━━━━━━━━━┯━━━━━━┯━━━━━━┯━━━━━━┓ ┃    款     │    項     │補正前の額 │ 補正額  │  計   ┃ ┠──────────┼──────────┼──────┼──────┼──────┨ ┃1.競輪事業費    │          │ 13,987,850│  △282,631│ 13,705,219┃ ┃          ├──────────┼──────┼──────┼──────┨ ┃          │1.総  務  費  │  1,049,762│  △282,631│   767,131┃ ┠──────────┼──────────┼──────┼──────┼──────┨ ┃3.諸 支 出 金  │          │   21,311│     84│   21,395┃ ┃          ├──────────┼──────┼──────┼──────┨ ┃          │1.基  金  費  │    1,311│     84│    1,395┃ ┠──────────┴──────────┼──────┼──────┼──────┨ ┃    歳   入   合   計    │ 14,014,361│  △282,547│ 13,731,814┃ ┗━━━━━━━━━━━━━━━━━━━━━┷━━━━━━┷━━━━━━┷━━━━━━┛             第2表 繰越明許費                                      (単位:千円) ┏━━━━━━━━━┯━━━━━━━━┯━━━━━━━━━━━━━━━━━┯━━━━━┓ ┃    款    │   項    │    事   業   名    │金   額┃ ┠─────────┼────────┼─────────────────┼─────┨ ┃1)競輪事業費   │1総 務 費  │競輪施設整備事業         │  277,305┃ ┗━━━━━━━━━┷━━━━━━━━┷━━━━━━━━━━━━━━━━━┷━━━━━┛          第3表 債務負担行為補正 1 変 更                                (単位:千円) ┏━━━━━━━━━━━━━━┯━━━━━━━━━━━━━┯━━━━━━━━━━━━━┓ ┃              │  変   更   前  │  変   更   後  ┃ ┃    事    項    ├──────┬──────┼──────┬──────┨ ┃              │期   間 │限 度 額 │期   間 │限 度 額 ┃ ┠──────────────┼──────┼──────┼──────┼──────┨ ┃走路及び関連施設整備工事  │令和3年度 │  270,000 │令和3年度 │  210,281 ┃ ┠──────────────┼──────┼──────┼──────┼──────┨ ┃女子選手対応宿舎      │令和3年度 │   8,000 │令和3年度 │   5,817 ┃ ┃新築工事設計業務委託料   │      │      │      │      ┃ ┗━━━━━━━━━━━━━━┷━━━━━━┷━━━━━━┷━━━━━━┷━━━━━━┛ ─────────────────────────────────────────── 議案第41号        令和2年度小松島市国民健康保険特別会計補正予算(第3号)  令和2年度小松島市国民健康保険特別会計補正予算(第3号)は,次に定めるところによる。  (歳入歳出予算の補正) 第1条 歳入歳出予算の補正の款項の区分及び当該区分ごとの金額並びに補正後の歳入歳出予算  の金額は,「第1表 歳入歳出予算補正」による。   令和3年3月3日提出                               小松島市長 中 山 俊 雄 …………………………………………………………………………………………………………………          第1表 歳入歳出予算補正  歳 入                                 (単位:千円) ┏━━━━━━━━━━┯━━━━━━━━━━┯━━━━━━┯━━━━━━┯━━━━━━┓ ┃    款     │    項     │補正前の額 │ 補正額  │  計   ┃ ┠──────────┼──────────┼──────┼──────┼──────┨ ┃4.県 支 出 金  │          │  3,425,362│   △2,250│  3,423,112┃ ┃          ├──────────┼──────┼──────┼──────┨ ┃          │2.県 補 助 金  │  3,412,352│   △2,250│  3,410,102┃ ┠──────────┼──────────┼──────┼──────┼──────┨ ┃5.繰  入  金  │          │   374,433│    2,250│   376,683┃ ┃          ├──────────┼──────┼──────┼──────┨ ┃          │1.繰  入  金  │   364,383│    7,500│   371,883┃ ┃          ├──────────┼──────┼──────┼──────┨ ┃          │2.基金繰入金    │   10,050│   △5,250│    4,800┃ ┠──────────┴──────────┼──────┼──────┼──────┨ ┃    歳   入   合   計    │  4,565,853│      0│  4,565,853┃ ┗━━━━━━━━━━━━━━━━━━━━━┷━━━━━━┷━━━━━━┷━━━━━━┛ ─────────────────────────────────────────── 議案第42号          令和2年度小松島市下水道事業会計補正予算(第2号) 第1条 令和2年度小松島市下水道事業会計補正予算(第2号)は次に定めるところによる。 第2条 予算第3条に定めた収益的収入の予定額を次のとおり補正する。                  支       入                 (既決予定額)   (補正予定額)   (  計  ) 第1款 下水道事業収益     471,338 千円    △1,875 千円    469,463 千円  第1項 営 業 収 益    113,831 千円    22,625 千円    136,456 千円  第2項 営業外収益      355,632 千円   △22,625 千円    333,007 千円  第3項 特 別 利 益     1,875 千円    △1,875 千円       0 千円 第3条 予算第4条本文括弧書中「資本的収入額が資本的支出額に対し不足する額1,384千円は,    当年度利益剰余金処分額1,384千円で補てんするものとする。」を「資本的収入額が資本的    支出額に対し不足する額1,384千円は,引継金1,384千円で補てんするものとする。」に改
       め,資本的収入の予定額を次のとおり補正する。                  支       入                 (既決予定額)   (補正予定額)   (  計  ) 第1款 資本的支入       287,464 千円       0 千円    287,464 千円  第1項 他会計負担金     163,662 千円   △24,500 千円    139,162 千円  第3項 企  業  債     96,500 千円    24,500 千円    121,000 千円 第4条 予算第5条に定めた企業債を次のとおり補正する。 ┌───────┬──────────────────────────────────┐ │       │                補正前               │ │ 起債の目的 ├──────┬──────┬───────────┬────────┤ │       │ 限度額  │起債の方法 │    利率     │ 償還の方法  │ ├───────┼──────┼──────┼───────────┼────────┤ │       │      │      │年利5%以内     │借入先の貸付条件│ │       │      │      │(ただし,利率見直し方│による。ただし,│ │       │      │      │式で借り入れる政府資 │財政上の都合によ│ │資本費平準化債│ 21,800千円│証書借入又 │金及び地方公共団体金 │り償還年限を短縮│ │       │      │は証券発行 │融機構資金について,利│し,若しくは繰上│ │       │      │      │率の見直しを行った後 │償還又は低利に借│ │       │      │      │においては,当該見直し│り替えることがで│ │       │      │      │後の利率)      │きる。     │ └───────┴──────┴──────┴───────────┴────────┘ ┌───────┬──────────────────────────────────┐ │       │               補正後                │ │ 起債の目的 ├──────┬──────┬───────────┬────────┤ │       │ 限度額  │起債の方法 │    利率     │ 償還の方法  │ ├───────┼──────┼──────┼───────────┼────────┤ │資本費平準化債│ 74,500千円│補正前に同じ│補正前に同じ     │補正前に同じ  │ └───────┴──────┴──────┴───────────┴────────┘   令和3年3月3日提出                               小松島市長 中 山 俊 雄 ─────────────────────────────────────────── Copyright (C) 2005 Komatsushima City Assembly, All Rights Reserved....